記得要忘記
我提醒自己
你已經是人海中的一個背影
長長時光
我應該要有新的回憶
人無法決定會為誰動心
但至少可以決定放不放棄
我承認我還是會愛着你
但我將永遠不再拆封那些記憶
曾聽到過有人說魚的記憶只有七秒,七秒過後它就不記得過去的事情,一切又都變成新的。所以在那個小小的魚缸里它永遠不會覺得無聊,因為七秒一過,每一個游過的地方又變成了新的天地。
有時候我情願自己是一條魚,七秒一過就什麼都忘記,曾經遇到的人,曾經做過的事,曾經那些所有撕心裂肺的痛苦刻骨銘心的傷疤,都可以煙消雲散。
那天在空間里看到一個朋友的留言,她說,其實有時候遺忘也是一種幸福。很對很對。就如同我們的手不能拎很多的袋子,不然我們會神經緊張,因為很可能會丟的一塌糊塗。
所以,就只選擇留下我們所需要的袋子吧。
記得一本書上說過,一個人總要忘記一些事情,那麼他才能記住另外一些事情。
如同有人要靠近自己身邊,必定會有人要離開。
以前我總是不相信這樣的話,因為我相信所有的人都可以快樂的在一起。
可是似乎我錯了。
緣分就像蠟燭,當它耗盡最後一滴淚,也就是緣分該結束的時候。
於是那些“曾經熟悉的以為真切的生活在我們的生活里的那些人,突然間就如同十月的那些最後的陽光,在某一天的清晨,在某一場淡藍色的天光里,突然就消失不見了。他們曾經生活的軌跡,他們曾經鋪展開的難過和歡樂,像是落入枯萎的黃色蒿草里的那些雪,無聲無息的融化進黑色的泥土。從此開始,與大地一起沉默。一起沉沒。”
要散的終歸會散,要走的也終歸會走,這是生命中注定的悲哀,誰都無法去改變什麼。
既然這樣,還不如選擇遺忘。
只要能開心,能解脫自己,忘了最好。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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