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我第一次被訛。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那天下午我下班后騎自行車回學校,在五點三十分左右騎至工人新村附近的一個十字路口時,我車前一位騎電動車的猥瑣大叔在前面沒有任何車子阻擋的情況下突然來了一個急剎車,我躲避不及,撞了一下他電動車後面的儲物箱。因為當時我的車速不快,並且在第一時間剎了車,所以撞擊的力度並不大,那個儲物箱也完好無損。我本以為這樣的小事故,只需要真誠地向對方道個歉就沒有問題了,但後來發生的一切告訴我:我還是太嫩了。撞擊發生后的零點零一秒,這位猥瑣大叔就從電動車上跳下來,抓着我的手不放,還衝我叫嚷着別弄髒他的西裝,一副我要肇事逃逸的樣子,我頓時有點發懵,這是發生了什麼重大交通事故呢?他指着他的儲物箱叫我賠償,我只好仔細去檢查,可我發現這玩意除了有點臟之外絲毫沒有破損,我就先向他道了歉,並說明了情況。可是他依依不饒,說既然撞了就要負責任,要我賠償其二十元錢。我很困惑,向其詢問這二十元從何而來,他的車子沒有受到任何破損,而且他急剎車阻擋我在先,又有何理由向我索要賠償呢?可是他卻蠻橫不講理,不斷地重複就算車子有沒有破損,可我撞了他就需要賠償,不能不負責任就走掉,在那一瞬,我明白我被訛了。
這位訛人的猥瑣大叔,五十歲左右的樣子,穿着一套廉價的灰色西裝,個頭矮小,皮膚黝黑,眉宇間透露出小人的氣息,他就這樣拉着我堵在非機動車道上,不依不饒地叫我賠錢。我身後一位目睹了全過程的好心大叔看不下去了,下了電動車就上前指責他這種訛人的行為,並幫我說話,但那位猥瑣大叔完全不理會這些,還反問這位好心大叔關他什麼事兒。旁邊的協警,路人都受不了他這樣的行徑,紛紛指責,幾位路人也湊過來向他講道理,勸他退一步,可這猥瑣大叔大有不收錢不罷休的態勢,不斷地耍無賴。無奈之中,我只有妥協認倒霉,遞給他十元錢。他一見到錢,二話不說,馬上揣兜里,然後騎着電動車飛馳而走,消失在眾人的視線中。
這就是我被訛走十元錢的過程,我並沒有覺得我吃了多大虧,十元錢實在是個不起眼的數目,我就當是交學費了。而他,雖然騙到了十元錢,但是卻玷污了自己的靈魂,我反而覺得他比較吃虧。只是我有點想不明白,為什麼世界上會有這種能夠理所當然地耍無賴的壞人,我不知道他用這樣的手段欺騙了多少人,或許他是有自己的難處才不得已用這種卑劣的手段來斂財,但是這樣的行為的的確確就是在作惡,用這種方式來賺錢真令人不齒,這樣的人不誠實,不厚道,不懂得寬容,不懂得禮讓,心胸狹隘,小肚雞腸,陰險毒辣!一切惡毒的詞兒用在他身上都不過分,因為他是壞人。
對,因為他是 壞人,所以我就可以肆意攻擊他,貶低他。但靜下心來仔細想想,我有點動搖,他真的是個十惡不赦的壞人么?
在這件事情中,我很自然地把他定義為壞人,而我卻自詡為好人。因為他損害了我的利益,所以我就可以無休止地抱怨,把各種貶義詞強加於他身上。但實際上,他也許只是在那一瞬間很巧合地有了那種想法,或者他向來就是這樣錙銖必較,並不是有意的去欺詐別人,我不能理解他這樣的行為或許只是我見識少,之前沒有遇見過這樣的人罷了。雖然當時幾乎所有的旁觀者都在幫我說話,但是我撞了他的車子也是事實,無論是他故意也好,還是巧合也罷,我在這件事情中也是有過錯的一方,而我卻無恥地把自己當作是包容一切的大善人,把他定義為一個徹頭徹尾的壞人,這樣的想法本身就是自私且無理的。我用自己的世界觀把事情分為善惡兩種,把對自己有利的,能讓自己安心的事情歸為善事,而自己看不慣或者損害到自己利益的事情就被我冠以“惡”的名號,這樣簡單的劃分或許在某些時候是正確的,但更多的時候,由於我的閱歷所限,我並不能夠正確地看待一些事情,只是憑藉一時的感覺來做出判定,這樣未免也太過於主觀,有失偏頗。我一直告訴自己需要培養耐心,需要忍讓,要有泰山不讓土壤的氣量,我一度以為自己真的做到了,但是在這件事上,我顯然還沒有達到我想要的那種狀態。
在這件事發生之後,我想的最多的還是因果報應。我一直不理解那些壞人為什麼能夠心安理得的活着,而不會心有愧疚,他們對別人造成了傷害,還一笑而過,我們的讓步就是他們咄咄逼人的砝碼。我們堅持向善,他們一貫作惡,可是我們並沒有被別人有差別的對待,這個社會對人的評判標準不在此,那我們堅持善的意義何在?每每想到這些,我就只能用因果報應的說法來勸慰自己,他們種下惡的種子,總會在今後的日子中得到報應的。
所以,當時我在認定他是壞人之後,心裡就在默默地詛咒他出車禍,或者被倒霉鬼纏身,因為我堅信因果報應嘛,他做了惡,理應受到懲罰!可是,惡意的詛咒別人,中傷別人也是惡,我有這種念頭,就是小惡。他的所作所為是我所深惡痛絕的,可我卻用了我自己最鄙夷的方式來回擊他,實在是不妥,更何況,他不一定就是壞人。
想到這些,我就凌亂了。他到底是不是個壞人?在這件事情中,我又是善人還是惡人呢?真是傻傻分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