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孩曾問我:“姐姐,你如何看待現在婚姻中感情與物質的選擇?”當時,我的回答是主要看感情,但沒有一定物質基礎肯定不行。可是,親愛的朋友,我該怎樣告訴圍城外的你,選擇是一種很理性的行為,而婚姻卻是很感性的結合。看當事人對感情與物質的態度而定,找准自己需要的,才是最適合自己的。愛情,有時不需要理由,也許對方的一句話、一個舉動、一個眼神,都能讓你赴湯蹈火、神魂顛倒。還記得幾年前很是風靡的一部電影——《泰坦尼克號》中露絲與傑西的愛情,一個富家女一個窮小子,一張靠賭換來的船票成全了一段大西洋上的艷遇。他們愛得熱烈,愛得盲目。如果……如果沒有冰山,輪船順利到岸,露絲和傑西會走進婚姻的殿堂嗎?露絲會選擇傑西做丈夫嗎?答案不得而知。露絲已經沒有了選擇的機會,與傑西的愛情成了她心底最柔軟最不可觸碰的部份。
我一直認為,對婚姻來說,感情還是純粹些的好。現在有許多年輕的女孩對另一半的要求是:帥、多金、有房、有車。她們對婚姻的目標很明朗,這類的女孩也太過精明。但是,這種帶目的的婚姻還是我們通常理解的相互扶持、相濡以沫嗎?人都不是傻子,如果一方想着占,那另一方必想着防。這種利益至上的婚姻,一旦出現問題,她們又是否會自責自己當初對婚姻所持的動機不純呢?聽說新出台的《婚姻法》對婚前財產作了清晰的劃分,對那些想通過結婚而實現有車有房的年輕人來說,不知是不是有如當頭一棒?其實,古時就有“門當戶對”的說法,細細想來,不無道理:如果雙方財力、權勢相當,就不存在誰佔了誰的便宜,也不存在雙方財產糾紛,日子能過就好好過,不能過就好合好散,比那些因為離婚而大打出手的夫妻要好百倍。
所以,女孩們,不要再有什麼通過婚姻一步登天的想法,不如與另一半一起打拚,慢慢實現有房有車的願望,至少以後與老公吵架,可以理直氣壯地說:“滾,這是我的房子。”(哈哈,偷着樂吧!)
婚姻中的情與物 標籤:雨中的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