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二十年多前的事情了。那年末,為辭舊迎春,醫院要舉辦一場時裝表演及文藝演出。當時作為醫院文體骨幹的我,積極組織和參與活動。回到家,翻箱倒櫃,把自己認為時尚漂亮的衣服都拿出來比試。還四處奔波到同事家裡借衣服。
我記得是供應室的護士長,借給我一件黑色金絲絨的旗袍,那是她在蘇州買回來的。一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穿在身上,對着鏡子照個沒完。哇!連我自己都難以相信,這件旗袍是那麼的可體,那麼的漂亮,簡直就像專門給我量身定做似的。黑色金絲絨的面料,做工考究,左胸和右下擺還分別綉着白色的纏枝花。穿在身上讓人顯得雍榮華貴,氣質高雅。我從小到大,大大咧咧,不修邊幅,喜歡體育運動,整天是一身運動衣。這次試穿旗袍,我忽然發現我還挺適合穿旗袍,原來也有淑女的本色。
正式演出那天,當我高盤髮髻,身着旗袍,雙耳佩戴金色長鏈耳環,手拿絹扇出現在舞台上時,大家驚喜地看到了我淑女的一面。落落大方,嫵媚動人。我們的演出博得了觀眾陣陣掌聲。演出結束后,護士長拉住我的手說:趙大夫,真是太漂亮啦!這樣吧,這件旗袍我也沒有機會穿,我就折價賣給你吧。我聽了十分高興,連說太好啦,謝謝!當我興緻勃勃地回到家和老公商量此事時,一向節儉樸素的老公堅決反對我買這件旗袍。理由是旗袍穿的機會太少,又要花180元錢。這在當時可不算是小數目啊,我們的工資一個月才70多元。我考慮再三,最後還是忍痛割愛,把那件黑色的金絲絨旗袍還給了護士長。
時間一晃二十多年過去了,但那件旗袍卻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記憶里。後來,偶爾逛商店時老公會提議,不管價格多貴要給我買一件旗袍,我都淡淡地笑着回絕了。我知道,在那件事情上老公一直很內疚,他說他要以那件旗袍為主題給我畫一張油畫。我也知道,我們如今不差錢。但我更知道,現在的我,無論在年齡上還是體型上都不是二十多前的我了,我不想毀掉當年我身穿那件旗袍時定格在心靈深處的美好記憶,更不想打碎那個從我少女時代就開始編織的夢中的霓裳……
早些時,曾讀過一篇關於我們這一代的女人與服裝的文章,對作者的觀點深有同感。作者說,女人不同的人生階段,對服裝的渴望和需求有所不同。童年,小女孩喜歡拿着姐姐或媽媽的衣服在鏡子前左右比劃,但永遠也得不到,輪到自己的衣服大部分是舊衣服改制的。青春期,女孩子有着苗條的身段,柔嫩的肌膚,隨便一件衣服穿上就很漂亮。但是特殊的時代背景和經濟水平的制約,使她們不能如願以償。人到中年,改革開放了,事業有成了,經濟寬裕了,孩子也大了,沒有太多的家務纏身了;她們可以盡情地隨心所欲地用時裝裝扮自己時候,卻發現身體已在不經意間發福了。許多衣服穿在身上不像以前那麼得體漂亮了,好多衣服甚至都穿不上了。唉!時裝對於女人一生來說永遠是一個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