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自我遺棄罪
張博學
我最近的放棄是放棄了一個寫作計劃。在生命的列車駛入終點站之前,原來準備寫三本散文交代自己的人生。一本叫《裝滿詩韻的河西走廊》,寫20歲以前的生活經歷、風土人情與河西走廊獨特於其他地方的魅力。一本叫《黃河流過蘭州》,寫40歲以前的生活沉積與對人生、社會的感悟。一本叫《在東西南北求索》,寫40歲以後對個人、單位、國家的切膚之痛中領悟到的政治、經濟、教育、文化等各種問題的思考。第一本書寫完了幾十篇文章。第二本書寫了十幾篇文章。第三本書寫了有幾篇文章。後來再沒寫。
但最近遺棄了這個寫作計劃,也等於遺棄了最後的生命價值。
遺棄有三個主要原因。一是我周圍有幾個熟識的人,他們為了安慰自己沒處寄託的空虛靈魂,拚命寫小說,寫散文,寫詩歌。作品也還不錯,結果沒地方發表,花3——4萬自己出書,沒有銷路,印1000本,送人。連值得送的1000個人都找不到,只好濫送。這是寫文章的人的怎樣的尷尬!二是大型文學刊物沒有讀者,沒有銷路,慘淡經營,維持不下去,快要關門了。一般的文學刊物,你要發表文章不僅沒有稿費還要倒收版面費。文學完全邊緣化了。三是“喜新厭舊”,感覺讀中文信息太輕鬆,“不過癮”,讀英文信息有新奇感,苦澀感和沉重感,邊學習邊讀,也還讀得不錯,於是每天讀chinadaily,把幾篇英文讀下來,腦子也就累了,不想干別的事了。所以文章也就不寫了。其實寫文章不難。難的是不能發表,不能被兒女情長和玩瀟洒的讀者接受,所以就放棄。
我遺棄的東西太多。而立之年前遺棄了美女。不惑之年前遺棄了理想。知天命之前遺棄了自信。現在一切都遺棄了。( : )
遺棄了美女的說法是不可思議的。怎麼會遺棄美女?絕對一個胡扯!
真是這樣。30歲以前,我家庭條件差,單位條件更差。我除了皮囊還湊合之外,一無是處。我向來認為“英雄美女”,門當戶對。而我遇到的美女,不是出身於大資本家,就是出身於高級知識分子家庭,或者來自大城市的不錯人家。儘管遇到不少美女,儘管不少美女對我非常友好,但我絕不超越雷池半步,我感覺對美女示好,無異於自取其辱。除非我有一天“成了一個英雄”,取得一個愛美女的冠冕堂皇的資格,否則絕不“癩蛤蟆想吃天鵝肉”!而我終身也沒有取得一個愛美女的資質證!無奈遺棄。
40歲以前,我把自己的理想遺棄了。
我沒有遇到玉石的雕刻藝術家。玉石藝術家按材質雕刻玉體。單位按利益鏈條、主奴和幫派團伙關係取捨人體。我連木匠都沒有遇到。木匠按材料質地下料。而社會把樑柱劈成柴火燒掉,把歪脖子樹架在大樑上承重。
還因為陰差陽錯,鬼使神差,我的健壯的肉體“兵敗如山倒”,突然就垮的做不成任何事。我的英雄夢做不成,我的狗熊夢都做不成。我的同學“事業養人,人養事業”,一個個紅光滿面,春風得意,一大批做了處長,一中批做了司局長,個別做了省部級,而我是一個孩子王。精神摧殘着我的肉體。肉體摧殘着我的精神,互相作用,我從靈魂到肉體被摧垮了。我年輕時其實並沒有當官的理想。我的第一個理想是做個新聞記者,至少走遍全中國,看看大江南北是個什麼樣子。有機會到國外看看更好。我的第二個理想是能在大學工作,讀一切可以讀到的書。但是,中國那個時候不是靠做學問,是靠漁網一樣的組織。組織主宰一切。組織是一張密不透風的網,魚越大,網的越死!我的型同朽木,心同槁灰。沒什麼理想可言了。我最不喜歡做教師,偏偏就逼我做了教師。我被自己抑或是社會毀了,遑論理想?所以理想遺棄了。
50歲以前,我遺棄了自信,幾乎陷入宿命論。
少年時讀毛主席的詩:“自信人生五百年,會當水擊三千里”,感覺自己也聰明的不行。及至潦倒,才知道什麼叫“志大才疏,眼高手低”。
首先是我在美女面前失去自信。形容枯槁,面目憔悴,“衣帶漸寬人漸瘦”,“風流已被風吹雨打去”,失去了光鮮的肉體襯托的精神靈氣。上帝塑造的原汁原味狀態的瀟洒氣質蕩然無存。多少美女的眼光聚焦的時段一去不復返了。而當年失之交臂的多少美女只能到回憶中感覺幸福了。
其次是我在事業中失去了自信。24歲的本命年是我一生中的一道坎。24歲之前,我是人群中的“寵物”。不論到哪裡,異性喜歡我,同性也喜歡我。特別是我所到之處的領導喜歡我。他們幾乎把所有別人費盡心思得不到的東西毫不吝嗇地饋贈我。其中有幾位屬於資歷很深的重量級的大人物。量有多重?其中有人可以直接出入於鄧小平、鄧穎超家中;有人在省、部任職。還有職位稍低的要人。但是我真的是做了一個愚蠢到家的蠢豬!別人求之不得的垂青,我居然拿他不當回事,認為我總會不斷遇到這種恩寵。我是怎樣的年少不知和愚蠢!按照《周易》的變卦理論,物極必反。24歲之後,我真的是經歷了一個與24歲之前完全不同的機遇,抑或是社會風氣完全變了。我幾乎處處被設路障,處處被暗算,處處被刁難,處處被損毀。24歲之前是大人物抬高我。24歲之後是豬狗撕咬我。我真是“淮南的橘”和“淮北的枳”。我和優等人相處的時候,我是標準的優等人。我和劣等物種相處的時候我成了“異類”!我被限定在一個極其狹小的空間動彈不得。感覺無助無奈。
其三是我對自己的智慧失去自信。我在一個極小的單位屈身,為極小的領導寫一些無病呻吟,小題大做的臭狗屎一樣噁心人的文章,然後堂而皇之地登在省部級刊物上“招搖過市”。就這樣的事也做不成。“你能,我向何處擺?”再來一個二流子,狗屁文章都不許你做!用蘭州人的話“鼻子擤掉,到一邊浪去!”我就整天關禁閉一樣坐着冷板凳在辦公室。我還有智慧么?所以自信也遺棄了。
60歲以前,我徹底拋棄了、遺棄了自己。
面對濁浪滾滾的社會和蒼蠅成群的環境,我感覺沒有乾淨東西可食,沒有美麗衣服可穿,都被污染了。
因此,無胃吃好飯,無心穿新衣,或者叫不配吃好飯,不配穿好衣,因為你沒有能力乾淨世界就只好骯髒自己適應世界。
為回應朋友對我邋遢、淪落的嘲笑,寫了一篇自嘲的文章,題目叫《穿破衣服的玄機》,引經據典,說曹操“盔甲生蟣虱”,毛主席和周總理穿打補丁的衣服,是偉人的美德。朋友反駁:“偉人穿破衣服是美德,你穿破衣服是下三爛!”
我是人肉垃圾,行屍走肉了。把自己以遺棄罪起訴。
寫到這裡,讀者嘔吐了。我也心煩了。謝謝你聽我傾訴!
2011年4月6日於蘭州
犯了自我遺棄罪 標籤:自我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