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茂存
有人做毒品生意發了財,雖然幸運逃脫於法網之外,卻日日夜夜食宿不安。警笛一鳴,則隨時準備逃跑,過着陰暗的生活,終生不得安生。唉!他能逃避法網,卻不能逃避他自己良心的法庭的審判!你發了不義之財,良心的法庭就會判你一輩子不得心安,讓你活在恐懼不安之中,永遠做一個良心的囚徒。良心的法庭,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唉!不義之財,福兮禍兮!
要說不義之財,貪官最嚴重了。可是,據說貪官也有五怕:一怕事情纏身;二怕叼民上訪;三怕小偷吃黑;四怕意外牽連;五怕情人反目。
據說,有一位貪官,贓款無數而不敢存入銀行,放在家中。一日被偷盜,小偷被警方逮捕后,並拱出贓款,此官也不幸入獄。
唉!不義之財,福兮禍兮!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孔子云:富貴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錢財這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有吃的有穿的也就足矣。如果你真為了貪不義之財,卻生命都沒有了,那你貪了多少,又有何用?老子云: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得與亡孰病?是故,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
看來,若為求不義之財而不顧性命,那樣做真是本末倒置了。多行不義必自斃,生活中這方面的教訓真是太多了。因為貪財,讓自己陷入絕境,這的人,世間有多少啊!還真是:人為財死,鳥為食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