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覺得自己的字異常難看,而且事實就是如此。我的字真的是難看到你意想不到的境界,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自己上了近二十年的學,提筆落字,除了沒寫錯,真的沒有什麼值得誇獎的。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就是院長批改語言學的講義,別人的評語是關於內容,而我呢,僅此一份啊“practice your handwriting, if you have time”, 現在想起來我真的好同情我所有的老師,但是更真心的感謝他們。其實我一直都在練字,只是覺得都大學生了還描字帖,挺不好意思的。
今天難得有這麼一點點踏實的輕鬆,就一邊記單詞,一邊寫起了我的任氏草書,“為什麼就這麼難看呢?”又想到了這個問題。因為自己心裡沒有格,寫漢字心中要有田字格,寫英文心中要有四線三格,這麼一個簡單的不能再初級的問題,我現在才意識到。我的草書已經嚴重偏離規範體的正常軌道了,我的草書比不上張旭的狂草,我的頂多是小狂風吹起的枯草。都是狂草,張旭就是大家,我的就是孤家。原因只有一個,無論你寫何種字體,無論你怎麼寫,心中都要有自己的格。
做人也不嘗是這樣的。所謂人各有志,每個人的生長學習環境不同,生活經歷也不同,所以心中的格也不同。為人處事只要不超過心中的格都是可以接受的。格也是有虛有實的。愛鑽牛角尖的人,他的格一定有着牢固的根基,圓滑的人呢?他的格實際存在。只是在小小的縫隙中,它允許侵犯。一個有格的人,無論虛實,都說明他有底線有原則。
我呢,也許現在才堅定自己的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