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庫”屢禁不止 其實就是享樂主義在作祟
根據中紀委2009年出台的《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小金庫”主要表現形式有7種。(8月11日 京華時報)
“小金庫”是指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從暴露出的“小金庫”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出,“小金庫”中大部分資金都用於單位給職工發放津補貼或部分領導揮霍。黨的十八大以來,從中央到地方出台了規範黨員幹部行為的多種禁令,對於“小金庫”的監管也是非常嚴格,但仍然出現一些頂風違紀者,究其原因還是享樂主義在作祟。
享樂主義作為一種頹廢腐朽的思想,隨着時代的進步,改革成果的顯現,一些幹部思想上變得不思進取,行動上慢半拍。與革命先輩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優良作風背道而馳。一段時間,一個單位有沒有建起“小金庫”,單位職工福利好不好,單位一把手花錢有沒有出路等成了相互攀比、炫耀的資本。這種富了小家庭卻損害集體利益的做法顯然是不能允許其存在的。
屢禁不止的“小金庫”在各級制度健全、監督檢查嚴格的情況下依然存在。還是說明一些問題。其一說明建“小金庫”的單位主要領導對於“小金庫”存在的危害性,對於不準存在“小金庫”的嚴肅性等認識還不夠,在享樂主義、奢靡思想的腐蝕下,存在僥倖心理。其二說明相關制度流於了形式。2009年中紀委出台《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辦法》對如何治理“小金庫”進行了明確,前期治理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現在一些地方“小金庫”又有死灰復燃之勢。其實就是制度執行的持久性受到了考驗,出現了制度開始執行就如龍捲風,過一段時間就又恢復了制度牆上掛的陋習。
要真正讓“小金庫”銷聲斂跡,筆者認為,還是要加強幹部對“小金庫”危害性的教育,對制度落實的監管,對典型違紀案例的參照。8月至10月全國範圍內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就是一個剷除“小金庫”的好平台和機會。效果如何,兩個月後見分曉,但願不要讓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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