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機制,規範日常工作,實現黨風廉政建設走向常態化。一是完善制度建設,制定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切實做到工作程序化,活動內容規範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證廉政建設工作規範動作。二是堅持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認真落實中央關於領導幹部的“四大紀律八項要求”和“五個不許”的規定,建立健全廉潔自律檔案。三是認真做好來信、來訪工作,確保來信、來訪案件件件有迴音,件件有落實。四是定期組織召開黨員民主生活會,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做好黨員幹部述職述廉工作,並按要求及時將會議情況上報。五是大力推動辦事公開,提高優質服務,方便辦事人員;公布工作監督電話,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從而不斷推動我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斷向縱深方向發展。
(四)強化監督,嚴查執法過程,推進反腐倡廉工作進程。一是堅持重大問題集體討論,集體決策,民主管理,充分發揮集體智慧,增強領導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充分發揮機關事務管理服務職能作用,一切重大事項經集體研究決定,避免工作人員辦事不公,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堅決杜絕辦事人員吃、拿、卡、要的現象發生。三是倡導文明工作、文明服務、文明收稅,樹立納稅服務理念,提高工作和服務的質量,實現全年工作目標。四是充分採納機關兄弟單位工作建議,繼續聘請黨風廉政監督員,對我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工作進行監督,使我局黨風、政風公開透明,陽光管理。
兩個責任學習心得體會(三)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新的明顯成效。但必須清醒看到,當前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一些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影響惡劣、亟待解決。黨中央清醒地認識到,懲治腐敗,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必須適應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必須有針對性地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理清責任、落實責任。如果責任不明確,出了問題不追究責任,反對腐敗這個艱巨的任務就不可能完成,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就會成為一句空話。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進行了重點部署,提出兩個責任、兩個為主、兩個覆蓋等改革舉措,其中首要的就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對反腐倡廉形勢正確判斷後作出的重大決策,是對反腐倡廉規律的深刻認識和戰略思考,是對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必將有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向縱深發展。
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已經把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提到了一個新高度,要求全黨必須深刻認識腐敗導致人亡政息的歷史教訓,下大力氣解決消極腐敗問題,並把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作為全黨現階段的重大政治任務。各級黨委是本地區各項事業的領導核心,必須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委是黨內執紀監督的專門機關,必須履行好監督職責。兩個責任抓住了問題的關鍵和源頭,把兩個責任落到了實處,就是牽住了牛鼻子,必將為反腐敗增加新動力、增添新活力,有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深入開展。
我們每個黨員都很清楚,這樣明確提出黨委負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在黨的歷史上是第一次。從《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提出的全面領導責任,到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主體責任,內涵得到了進一步的深化和發展,更加明確了各級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也就是說,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不僅要進行領導,而且還要親自做執行和推動的工作,否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現在,有個別黨委沒有把黨風廉政建設當成分內之事,開個會、講個話就萬事大吉了;有的疏於教育、管理和監督,放任一些黨員幹部滑向腐敗深淵;有的領導只表態、不行動,說一套、做一套,甚至帶頭搞腐敗。面對事關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如果黨委還在裝糊塗、當好人,還不認認真真去抓,那這個黨委還抓什麼去各級黨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必須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解決好不想抓、不會抓、不敢抓的問題,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常研究、常部署,抓具體、具體抓,種好自己的責任田。各級紀委作為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對黨風廉政建設責無旁貸,必須履行好監督責任。過去,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有的紀委承擔了很多本該由黨委、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承擔的任務,出現了越位、缺位、錯位、不到位的現象。明確並落實好紀委的監督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才能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從大量的具體事務中解脫出來,既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又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經常進行檢查監督,嚴肅查處腐敗問題,集中精力抓好執紀監督主業。
同時,為防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流於形式,防止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必須完善並嚴格執行責任追究辦法,對每一個問題都要分清黨委負什麼責任、紀委負什麼責任、有關部門負什麼責任,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堅持有錯必究、有責必問。對那些領導不力、不抓不管而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長蔓延,或者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無論是黨委還是紀委,只要有責任,都必須嚴格追究,並對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切實增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威懾力。
落實兩個責任關乎黨的事業興衰成敗,關乎黨的建設科學化發展,關乎新時期反腐敗鬥爭成效。作為工委副書記,對兩個責任不能停留在認知上,更應該積極建言獻策,為區工委、區紀工委做好兩個責任落實盡自己的力量。我想我們應該具體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要準確把握當前形勢,深刻認識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極端重要性。當前,中央國家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基本面是好的,同時也要看到,形勢依然嚴峻複雜,違法違紀案件仍時有發生。從查辦的案件看,既有管錢、管物、管項目等權力大的單位和幹部出問題,也有一些清水衙門出問題。從反腐倡廉工作層面分析,主要是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認識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基礎在黨委,關鍵在黨委書記。各級黨委書記要認真落實一崗雙責,不但要強化黨委書記意識,更要強化第一主體責任意識,強化黨建意識、黨風廉政建設意識,自覺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各級黨委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切實強化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意識,切實強化敢於擔當的歷史使命意識,帶頭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上當表率、作示範。
二是要豐富工作形式載體,下大力氣狠抓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重點工作。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是簡單表態,不能務虛、必須務實。黨委要帶頭,領導班子成員要帶頭,把責任傳遞下去、把壓力傳遞下去。一是加強理想信念教育,使領導幹部不想腐。要牢牢把握新形勢下黨員幹部面臨的社會環境及其思想變化和行為動向,積極探索增強黨風廉政教育有效性的新途徑、新方法,營造風清氣正良好氛圍。要積極開展拒腐防變預警教育系列活動,形式涵蓋觀片思廉、參觀警示教育基地、專題輔導講座、廉政談話等。二是強化監督制度完善和落實,使領導幹部不能腐。要加強對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尤其是一把手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認真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定期組織述職述廉活動。開展執行政治紀律、幹部選拔任用、重大工程建設物資採購等專項檢查。三是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使領導幹部不敢腐。要堅持抓早抓小抓細、治病救人,在重大時節、重要職位調整和重大改革事項中,對黨員幹部身上可能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拉拉袖子,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要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分析研判反映處置黨員領導幹部涉嫌違法違紀的問題線索,堅決查處頂風違紀、群眾反映強烈的領導幹部。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發揮查辦案件的懲戒和治本功能,做到查處一起、教育一片。
三是要以專題活動為載體,強黨性嚴作風,爭做人民滿意的黨員幹部。為督促黨員幹部進一步強化黨性鍛煉,嚴肅組織紀律,持之以恆地改進作風,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以及市委若干規定,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組織開好豐富多彩的專題活動。開展一次專題黨性分析活動。領導班子成員對照中央八項規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一崗雙責的要求,從理想信念、宗旨意識、黨性修養等方面,認真分析和解決執行規定不堅決、整改落實不到位、掃除四風不徹底的問題。開展一次黨員幹部思想動態收集分析活動。結合各地區各單位的實際,着眼於引導思想輿論、化解黨員幹部情緒、凝聚發展共識、推進各項工作、維護和諧穩定,對黨員幹部思想動態進行一次收集、分析和上報。要從黨員幹部的思想反映中,反思倒查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幹部的黨性黨風問題,不斷改進作風,切實增強領導決策能力。
四是要以改革精神謀創新,建立健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工作機制。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要靠工作機制來保證。各黨委、紀檢組織要建立起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做到壓力層層傳遞、責任層層落實、工作層層到位。重點建立健全四項機制。一是協助工作機制。各級黨委、紀檢組織要協助和配合上級組織謀划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擬定工作規劃、計劃和要點,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二是定期報告工作機制。年中和年底,各級黨委、紀檢組織要分別向上級黨委、紀委報告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特別是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情況。三是督促檢查機制。要通過列席黨委民主生活會和中心組學習、開展約談等方式,指導各級黨委實施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聽取意見,如實向上級組織反映。四是工作交流機制。要通過民主談心、經驗交流會等形式,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發揮典型引路作用。
深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是黨的建設的重大任務,是我們黨必須始終高度重視並緊緊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各級黨委、紀委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都承擔著重要責任,唯有做到盡職盡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取得人民群眾滿意的進展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