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文選》的內容十分豐富,其中一個主要的方面,是在我黨歷史上首次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命題。這不僅系統總結了政治發展的實踐經驗,而且極大地豐富了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寶庫。 江澤民同志指出,政治文明建設的主要目標,是完善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實現政治體制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從而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真正做到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江澤民同志從中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出發,將政治文明看作與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同等重要,是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內容。
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關鍵,在於黨的領導、依法治國與人民當家作主的有機結合。實踐表明,離開了黨的領導,政治運行就會迷失方向;而缺少法治規範,政治活動就會走向“任性”和混亂;壓制民主,則不僅會危害到黨的領導,而且會使法治環境變得惡劣,直接損害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經濟發展的成效令世人矚目。在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基礎上,政治文明建設不僅有了物質條件上的支撐,而且有了實際發展和社會心理上的強烈需求,因而具有實現三個文明協調發展的現實基礎。
江澤民同志論述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實際上是將其看作一個系統工程。其中不僅包括民主與法治建設,而且涉及到司法制度改革,政府職能的轉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以及政治協商和多黨合作制度的完善等諸多內容。在實踐過程中,要注意各個方面改革的協調性,注意相互間的關係和影響,防止片面性,避免因改革的嚴重失衡而導致動蕩和人心不穩。因此,無論推進哪一方面的改革,都需要堅持積極、穩妥、有序的原則,既不能搞“大躍進”,也不能採取消極、被動的態度,而應以思想解放為先導,注重理論創新和制度創新,不斷總結經驗。事實上,自江澤民同志提出政治文明建設的概念以來,全國各地在這一重要理論的指導下,在政治體制改革的各個方面都作出了積極、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例如,各級政府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卓有成效,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得到進一步完善,建立起立法、決定重大事項、法律監督和人事任免、人大代表履行職責、常委會議事等一系列制度;司法制度改革也得到了穩步推進,通過引入質證制度、取消收容遣送規定等,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權益;以村民自治為代表的基層民主也得到健康發展,創造出“兩推一選”、“村財鎮管”等行之有效的新鮮經驗,民主與法治觀念日益深入人心。可以說,江澤民同志關於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思想,已成為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強大動力,指引和推動着我國政治體制改革和各項建設事業的不斷進步。(作者:廣州市社會科學院院長、研究員李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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