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節《數的整除》複習課的課尾,某教師設計了這樣一道題:在1、2、4、15和28中,哪個數與眾不同?在教師的引導下,學生紛紛回答:因為只有2是質數,所以2與眾不同;因為只有1既不是質數也不是合數,所以1與眾不同;因為只有28是7的倍數,所以28與眾不同;因為只有4比1多3,所以4與眾不同;因為只有15的十位上是1,所以15與眾不同……教師隨機小結:由此可見,每個數都能與眾不同,你們的每一種想法都是正確的。
課後有人提出質疑,說這道題設計欠妥,將開放性轉變成隨意性,有悖於我們的教學目標;更有人認為,這樣的“開放”太過分了,會讓學生陷入“任何一種解答都是可以接受的”這一誤區……
筆者認為,對於“在1、2、4、15和28中,哪個數與眾不同”這個問題,如果站在我們成人的角度來講,或許真的有些“過分”,因為我們完全可以從自己豐富的知識積累中找出無數個可以推翻這個問題的理由。但是,我們應該清楚,這個問題的對象不是我們,而是學生。孩子們年齡小、知識面窄,當面對老師的開放性提問時,他們只能從自己有限的知識儲備中尋求答案。從學生的發言情況來看,雖然個別學生的回答有些牽強附會(只有4比1多3,所以4與眾不同,等等),但是大部分學生的觀點還是很在理的(只有2是質數,所以2與眾不同;只有1既不是質數也不是合數,所以1與眾不同;只有28是7的倍數,所以28與眾不同),並沒有出現太多我們成人所擔心的“過分”的“奇思妙想”。
曾經在著名教育專家李希貴的文章中讀到這樣一個案例:一位美國小學四年級的老師在教完“20以內的乘法”之後,給學生布置了一個作業,就是讓孩子們寫出乘積等於20的算式,寫得越多越好。一位名叫比爾的學生在他的作業本上列出了這樣一些算式:10×2=20,2×10=20,4×5=20,5×4=20,1×20=20,20×1=20,2×5×2=20,5×2×2=20,5×2×2×1×1=20,5×2×2×1=20,10×1×2×1=20,4×1×5=20,5×4×1×1=20,1×1×1×1×20=20,5×2×2×1×1×1=20。當堅持讀完這些算式時,你是不是也有這樣的感覺:這不是胡來嗎?怎麼能這樣讓學生胡編濫造呢?我們應該多給學生出一些乘法算式,讓他們能熟練計算才行啊。可是,這只是我們的觀點,人家美國的教師卻對此讚賞有加,認為這是孩子創造性的最好表現,因為那些重複相乘的數字里,很可能就藏着一個神秘的世界。
“開放”這個詞伴隨着新課改已經被提了很多年,可是究竟該如何來理解它、應用它,很多教師依然在迷惑着、彷徨着,即使有勇於探索者,也只是在自己腳底下撒網,唯恐撒遠了收不回來。我們希望廣大教師能夠多站在學生的角度看待“開放”,多站在現實的角度思考問題,好好呵護這一點“開放”之火,讓它早日在課堂燎原。
(作者單位系山東省廣饒縣花官鄉草南聯小;2008年9月3日《教育時報·課改導刊》《課堂》版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