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庫曼先生生活在S國靠近北方的一個大山區里,這裡,不但閉塞,而且貧窮,生活在這裡的鄉民們,大都過着食不果腹、衣不蔽體的日子,但土庫曼先生呢,卻擁有一個小農場和幾百隻羊,家境還算殷實,日子也還過得自在。
但最近,土庫曼先生卻遇上了倒霉的事,他被人打劫了,而且是接連被搶了好幾次。
自然,土庫曼先生不願意自己的血汗錢被人搶去。於是,他來到當地的警局。
警局人員熱情接待了土庫曼先生。可是,當他們得知土庫曼先生只被搶走了一百元時,他們拒絕了出警。
“為什麼?”土庫曼先生不解地問道。
“道理很簡單,他只搶走了你一百元,就是把他抓回來,頂多也只能關幾天了事,根本就不能判他的刑。何況,他出去后,肯定會找你的麻煩,甚至會更瘋狂地報復你,包括弄壞你農場的莊稼,毒死你的羊,所以……”警局人員解釋道。
土庫曼先生轉身走了。
幾天後,土庫曼先生再次走進了警局。這次,他被搶走了二百元。
同上次一樣,警局人員又拒絕了土庫曼先生要他們出警的請求。
土庫曼先生又一次轉過身,走了。
一個星期後,土庫曼先生第三次來到了警局。而且,這次一進門土庫曼先生就嚷開了:“先生們,老爺們,快出動吧,那傢伙又對我下手了,整整四百塊,差不多可以買一頭牛了。”
可是……土庫曼先生火了:“我倒想問問,在你們這裡,到底要被搶了多少,你們才能去抓那個強盜?”
“一千塊,土庫曼先生,這是我們出警的最低的標準。”
“這麼說來,我被搶得還太少了,我應該把農場和羊都賣了,把錢都揣在身上,讓那個強盜搶走,這樣,你們才能去抓他?!”
“話不是這麼說,土庫曼先生,這是上面的規定嘛,再說我們這裡的事情又多……所以,這事還請你多原諒。”
“哪敢唷,警察大老爺,應該我請你們原諒才對,因為是我打擾了你們。不過錢是自己辛辛苦苦得來的,被人搶去了總是心痛。再問一遍,要被搶走了多少,你們才肯動手?”
“一千塊,土庫曼先生。”
“少了不行嗎?”
“不行。你知道,我們這裡人手有限,忙不過來。”
“那好,下次要是有了這個數,我就來請你們。你是說一千?”
“一千。”
土庫曼先生走了。
一個月後,土庫曼先生第四次來到警局。這回,他被劫匪搶走的是三萬四,天大的一筆金額。
警局全轟動了,因為,自從這裡建立警局以來,還從來沒有發過這麼大的案子,按照上面的規定,如果把這個案子破了,把那個強盜抓到手,警局全體人員都將獲得一枚立功勳章和工資增加五級的獎勵,這真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啊。當然,那傢伙既然敢搶這麼大一筆錢,肯定也不是個善種。於是,為了保險起見,警局局長要通了附近駐軍的電話,請求他們調派兵力,在他們抓捕時給予適當的配合。
接着,在土庫曼先生的引導下,警局傾巢出動,馬不停蹄向那裡奔去了。
劫匪逃去的地方是一片大山。這裡,不但山高林密,地形複雜,還常有猛獸、毒蛇出沒。但警察們全然不顧這些,他們心中裝着的只是一枚勳章和即將到手的五級工資。最後,經過一天一夜的搜捕和一個警察被摔斷了一條腿作為代價,在一個較為隱蔽的山洞裡,他們終於捉住了那個強盜。
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大大出乎警察們的意料:在那個強盜身上,他們只搜到了三百四十元。而且,看到那三百四十元,土庫曼先生就笑了,說:“不用再搜了警察大老爺,我被搶的錢都在這兒了。”
“都在這兒了?你不是說被搶了三萬四嘛?”
“是啊。你算哦,一塊等於一百分,十塊就等於一千分,那我三百四十塊……”
“天哪,你說的不是三萬四千塊,而是三萬四千分?”
“是啊。難道三百四十塊不等於三萬四千分?”
“是等於這個數。可你報案時為什麼不說清楚呢,只說三萬四,三萬四,而且故意不把分字說出來,害得我們還以為是三萬四千塊,是條大案。”
“就是,土庫曼先生,我們全像傻瓜一樣被你給耍了。不過我們不明白,你為什麼要這樣干?”
“為什麼要這樣干?要是我不這樣干,你們還能來抓這強盜嗎?如果不來抓,那麼好,這些強盜膽子就會越來越大,就會今天一百,明天二百,最後,我的家產就會像蠶吃桑葉一樣被這些強盜給弄個精光,所以……”說完,土庫曼先生狡黠地笑了。
那些圍着他被弄得精疲力竭的警察們呢,真恨不得拔出槍來,一槍把這位土庫曼先生給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