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紅很輕浮。
當然,可不是我一個人這麼說她。哪方面輕浮,還有哪方面,作風唄。
桃紅是我們酒店的服務員,才來這兒5個月,月工資600塊,酒店管吃不管住。桃紅剛來時模樣又黑又瘦,還滿口的家鄉話。誰都想不到,僅過幾個月,原來典型的“醜小鴨”,現在變成連城裡人都嫉妒的“白天鵝”。皮膚越來越細膩白嫩不說,那些該鼓的和該凹的地方彷彿都像是一夜間生成的,一切又都是那麼豐盈,那麼惹人眼熱。
桃紅愛笑。聲音銅鈴般清脆和爽朗,她的笑容很純潔,也很無邪,是那種不設防的笑。陌生的人,她都會對你笑,笑起時,滿臉似桃花綻放,看到笑容的你會對她產生好感,會和她主動接近,這時,她善意的笑就會使人浮想聯翩,甚至產生那想法。
其實,說她輕浮,我並沒有親眼目睹過什麼實質性的一幕,聽別人說說而已。準確地講,是聽保安丙說的。下面是保安丙向我們提供的證據:
一、桃紅和保安甲“同居”過二十天;
二、桃紅和保安乙“同居”過二十五天;
……
有時,同事們調侃甲,“你和桃紅談朋友是吧?”“沒有,沒有的事兒。”甲極力反對。“沒有?那你們為什麼同居?她沒錢租房,只是在我這兒暫住幾天,我睡地上,她睡床上。”操,孤男寡女的鬼才信呢,調侃的人一準兒會罵他。大家又調侃乙,乙的回答和甲一樣,商量好似的。有別有用心的人,還去他們住處偵查過,好像除了房間較之以前整潔外,也沒發現什麼有價值的證據或線索。
當然,由不得他們不承認,因為丙就是鐵證,他最有發言權了,因為丙就住在他們隔壁。
於是,大家開始“關注”整日歡樂得天使似的桃紅。沒想到,她對於同事們的流言蜚語從來不屑一顧,彷彿關於她的流言越多她越開心。
“賤人!”有人背後罵她,她似乎觸及了人們心裡的某種底線。桃紅卻對此毫不介意,依然走馬觀花似的換保安“同居”着。“輕浮!”這是文雅人對桃紅的評價(我也屬於此類)。
不過,我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有的同事罵得越凶,就越是忙着跟桃紅接近,有點嘴裡罵著,心裡卻癢着,個別想和她同流合污的人,會趁單獨相處時對她動動手腳。不過,我也時常注意到某些人臉上的一些抓痕。
桃紅出事兒的消息傳來,大家還是蠻同情的,畢竟是一個鮮活的生命消失了。至於她的作風問題,大家還是寬容地暫放在了腦後。桃紅是在郊區一個綠陰走廊出的事,那是她下班的必經之路。她的屍體成扭曲狀躺在草叢中,衣服凌亂,臉色烏紫,一張嘴巴像吃草莓沒擦洗乾淨似的殷紅。最後,法醫還從她的小嘴裡取出小半截舌頭來。
隔壁工地的民工向民警反映情況說:“昨晚,大概12點多吧,我被一聲慘叫驚醒,那聲音太瘮人啦,比俺老家的驢叫都難聽……”
強姦未遂,實施殺人,這是警方的初步判斷。
作風都那樣了,還這樣幹什麼呢?命總比那啥重要吧。同事們對桃紅的行為極不理解。五天後,桃紅的家人從貴州鄉下趕來,一個自稱是他叔叔的中年男子向警察解釋說,桃紅的父母癱瘓在床好多年了,沒辦法來。還說,他們一直靠着桃紅打工寄錢回家。她叔叔在清理桃紅遺物時,除了兩塑料袋衣服和四十三元三角現金外,還發現5張共2700元的匯款憑證。
七天後,兇手落網了,是保安丙。丙的嘴巴腫得厲害,由於少了一截舌頭,已不能正常接受訊問,他滿臉沮喪地給警察寫道:“我以為,她是個很隨便的人,誰知道她這麼剛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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