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玩耍中戀愛,在戀愛中玩耍
我和陽算是世交,因為我們的父輩是戰友,從小我們就彼此知道,互相認識。
世上就有這麼巧的事,參加工作后,我和陽又成了同事。
源於世交,他對我非常關照,讓到了陌生環境的我並不覺得陌生和無助。
不久,我和陽戀愛了。爸爸對此非常反對,理由有四點:一、陽雖然工作比我早,但是他比我小兩歲;二、雙方父母都那麼熟,萬一我們之間出點什麼問題,會令老人們非常難做;三、陽個頭雖然中等,但是與身高近1.70米的我比起來,還是略顯矮了些;四、也是最關鍵的一點,爸爸認為我比較任性,應該找一個成熟的人做依靠,但是他陽光有餘,沉穩不足。
可爸爸的話,我一點兒也沒有聽進去。因為陽性格開朗,會玩,每天我們工作之餘,就是想着法子去玩,釣魚、唱歌、聚會……日子彷彿都是在玩中度過的。
可是不久,我就發現了我們之間的差距。我雖然不覺得自己有多麼深奧的思想,但是陽卻比我更簡單,他似乎從來不懂得為將來考慮,只知道每天和朋友們喝酒、打牌。對我不能說不好,但是卻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關心。更多的細節,我想不到,只是隱隱覺得爸爸的話是對的。所以我一直認為他不是我終身的依靠。
大概是因為兩家是世交吧,他的父母和我的父母對我們的戀愛都沒有施加什麼壓力。但我一直沒有覺得陽在我的生命中有多麼重要,就那麼和他孩子氣地玩鬧着打發時間,更沒有想過要和他結婚。
但是後來發生的一件事讓我改變了想法。
有一晚,我和陽又吵架了。在我們吵架的時候,旁邊有個人一直在看,他顯然喝醉了。後來,他對我說了幾句不禮貌的話。憤怒的陽把一肚子的火發向他。在陽與他的撕扯中,他突然拔出了刀子。
在閃亮的刀鋒揮向陽的瞬間,我驟然發現,我是如此愛陽,感覺我們的命運似乎早已緊緊聯繫在一起,今生我都不想失去他。
於是,我不顧一切地衝上去緊緊抱住陽,哭着讓他不要衝動,為了我。
現在我挺懷念那些日子的,那是我和陽在一起最快樂的一段時光。那時候的他很幽默,也很單純,我願意跟着他做任何事情,甚至在這樣的酷暑中,我們都能坐在樹下聊一天,我們總是有說不完的話。
陽說:“結婚後,咱們每年都要去旅行,等把國內游遍了,就出國。”陽還說:“放心,我會愛你一輩子。等將來咱們老了,就手挽着手去散步。”這些話如今想起來,像無數根刺,時時令我心痛。
婚後的日子,遠沒有預想的那麼美好
結婚後,我和陽無法再在一個部門工作了。這個部門的工作其實挺辛苦的,作息時間又不規律,按常理,是我應該調出來,但是我怕陽長期在那樣的環境里工作影響健康,就堅持讓他先調離。
我們的婚姻遠沒有預想的那麼美好。婚後,陽常常會召集朋友來家裡打牌,開始我和他生氣,後來想想,既然是夫妻,就應該互相包容。於是我就試着學打牌,而且常常加入他們的娛樂中。這樣,我們之間的吵架開始少了。
我不知道別的夫妻是怎麼過日子的,我承認我們的日子過得很浮躁。
跟隨他出入牌場的日子久了,我發現那裡不是我能夠容忍的地方,那裡有爭吵,有粗話,還有薄情。漸漸地,我離開了他們的遊戲場。
陽說,我和他之間沒有共同的愛好。這是事實。他酷愛體育節目和運動,我則更喜歡安靜地看書、旅行,或者三五個好友一起小聚。
陽是個能吃苦的孩子,但是他過於倔強了。明知道是錯誤的事情,往往還要堅持去做,不到南牆不回頭。我不是一個有社會經驗的人,但是我自以為很聰明,善於觀察問題。但我的提醒常常導致他的反感,也讓我覺得好心沒好報。
剛結婚時,我和婆婆處得不好,因為婆婆是個非常挑剔的老人。陽在我和婆婆的關係中並沒有起到好作用,要麼無原則地向著母親,要麼無原則地向著我。
後來,我發現婆婆其實是一個善良、要強、嘴苦心甜的老人,於是我嘗試着改變自己,順應婆婆,這樣並不使我為難,反而收穫了婆媳融洽相處的無窮樂趣和慈母般的愛。所以後來,在很多事情上我都不再依賴陽。
現在想想,其實陽也曾努力想走進我的思想。我偏愛《紅樓夢》,於是他也耐着性子把電視劇《紅樓夢》看了一遍,他大概想知道我為什麼會喜歡這部書,喜歡這部書中的什麼情感吧。
我的任性是陽無法包容的,他總說我愛生氣,但是他從不知道我為什麼生氣。那種不協調充斥在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角落。
我不喜歡他的不拘小節,不喜歡他說話的隨意性。我希望他是我的大樹,讓我以藤的姿態纏繞。他則不喜歡我的內向,不喜歡我身上的小資情調,他希望我像個運動員一樣矯健,而不是千金小姐一樣矜持。
那年冬天,陽和我們共同的同事沙有了曖昧的情感,甚至深夜沙還要發信息訴說自己的苦悶。為此我和陽幾乎鬧到離婚,陽發誓,他和沙絕沒有超越同事的行為,並保證以後與沙不再有私人的交往。
我必須承認,那一次,陽不捨得離婚。我也必須承認,他之所以不願離婚,是因為他和沙的感情還沒有那麼深。可是,那時我還沒有意識到,婚姻不同於愛情,愛情需要的是浪漫,而婚姻卻需要用心去呵護、去維持。正如沒有人能夠永葆婚姻之花的清新和艷麗一樣,也沒有人會拋棄婚姻中的美好,奔向分崩離析的不歸路。
那個暴雨之夜,婚姻終於觸礁
其實那晚之前,我和陽一直在生氣。
為了一件已經記不起的小事。
2007年的一年間,我總覺得陽有點反常,似乎在故意逃避我。我們生氣了,他也不再像以前那樣積極地化解矛盾。我也曾懷疑過陽是不是有了外遇,但是當時他姐夫正搞着婚外戀,他姐姐近乎崩潰的狀態他親眼目睹。我想,他不會做那麼沒有責任心、那麼放縱的事情吧?
想瞎我的眼睛,我也不會想到,他的情人,竟然還是沙。
那天早上我們已經和好了,臨出門前,陽說晚上要加班,會晚些回來,讓我去婆婆家吃飯,我答應了。
下午下班后,我遇見了一個同事,因為這些天和陽生氣,心情一直不好,現在和好了,我特別高興,於是叫上同事一起吃飯。
就在我們吃完飯準備離開時,突然下起了暴雨,我們只好坐在飯店裡聊天,等雨停。
就在這時,電影里常見的一幕發生了:我看見了走進飯店的陽和沙。
一看見他們兩個,我立刻就蒙了,憤怒和羞辱令我瞬間喪失了涵養,瘋子一樣撲向他們。那一幕,我至今回想起來,還為自己的失態而感到羞恥。
陽後來說這是天在滅他。我想,也許是吧。因為那晚,我該回婆婆家吃飯的。因為撞到他們的那家飯店,我是從來不去的。
陽一再說,他和沙是偶然相遇的。我不信,結婚幾年來,我第一次翻看了陽的手機。結果是我不想看到的:我看到了他們的通話記錄和互發的信息,還有一段今生都不想再回憶的錄音。
我怎麼也想不明白,我們都是同事,各自又都有家庭,為什麼一定要去吃窩邊的草,不給生活中的另一半留一點點餘地呢?
整整三天三夜,我像是被放在烈火上炙烤,我的思維混亂到了自己無法駕馭的地步,我怕自己會就此瘋了、毀了。
可是,一段失敗的婚姻怎麼能換取我的一生呢?這個代價太大了!
我選擇了離婚。
再見時,我和他形同陌路
我以為離婚了,一切屈辱和痛苦就會隨着婚姻的解體而消失。但是我錯了,我想得太簡單了。首先,來自外界的閑言碎語我就無法承受。在別人或同情或幸災樂禍的目光中,我的驕傲和自尊一點一點地被吞食。內心的煎熬,誰的關愛都無法驅散,必須自己一口一口地吞咽。
剛開始,我想得最多的就是怎麼報復陽和沙,甚至想過採取最暴力的手段,讓他們付出鮮血和生命的代價。我連怎麼行動、怎麼做的細節都想好了。報復的火焰讓我變成了惡魔。
幸好,我沒有在狂亂中迷失方向。我盡量讓自己放鬆,不去想那些不愉快的事。我到處遊山玩水,感受自然的美麗與和諧。
隨着時間的流逝,內心的傷口漸漸癒合。我開始反思自己:婚姻是兩個人的事,走到這一步,我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我們的婚姻中,我只知道用個性去對抗爭執,從來沒有用藝術的心態去平衡過失重的情感。這樣一想,我似乎沒有那麼仇恨了。
我們離婚的時候,雙方的父母都不知道,從事發到拿到離婚證,只用了一周時間。
我爸爸一直很疼愛陽,即使陽做了背叛我的事情,即使我因此離婚了,爸爸也從來沒有罵過陽一個字。由此我明白了什麼是教養。
婚前,我很愛我的公公婆婆,因為他們也愛我。離婚後,因為房子給了我,公公不太滿意。這我可以理解,畢竟,兩個人一旦離婚就成了陌路人。但我怨恨的是,公公不該四處說些子虛烏有的話來試圖挽回兒子的錯誤,這傷害了我和我的父母。
倒是我那深明大義的婆婆,一直是值得我敬愛的老人。我曾經默許,如果今生有緣,我願意做她的乾女兒。等她生病的時候伺候她,以回報她對我的愛。
有人對我說:你真傻,怎麼這麼輕易就離婚了?應該讓陽和沙付出代價,鬧到沙離婚為止。
沙的丈夫是個很好的男人,可惜她不懂得珍惜。
有人對陽說:你真傻,怎麼把房子給了她?不給她房子,她也得離婚。
……
如是種種,是非和人言讓我們都迷失了自己,在潮起潮落中各自品讀着良心、道德、人性的碰撞與融合。
離婚一年中,我和陽沒有見過面。我很害怕見面,我怕自己會再次跌入痛苦和仇恨的深淵。
那天,無意中看見了他。他離我只有不到一米的距離,他沒有看見我,正在低頭走路。
事先設想過很多種再見的情形,卻沒想到,這一天真的碰到了,我竟然沒有什麼反應。
我問自己:為什麼感覺他如此陌生?沒有仇恨,但是心還是如針刺般地痛。
希望我們永遠不要再見,就做陌路人吧。其實,我們已經成了陌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