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寫下這篇文章的時候,確實有着完成學校布置的實踐調查作業的嫌疑,不過又恰逢看見一期關於“我們因何而幸福”為話題的談話類欄目,偶有所感,才有了此文。
幸福,這個詞大家都不陌生,但對於幸福的理解,肯定各有不同。但不管如何,無外乎追求一種物質或精神上的享受,以達到內心的平靜與快樂。但現今國人幸福感的現狀是如何呢?2011年4月,著名調查機構蓋洛普公布數據顯示,認為自己幸福的中國人只有12%,多達71%的中國人是認為自己是不幸福的。而在美國,認為自己生活美滿幸福的人接近六成。拋開兩國處於不同的發展階段,這一對比,為實讓人不解。而我們又該如何追求幸福呢?
白岩松老師,在他的新書《幸福了嗎?》給出了他的答案。他說,想要獲得幸福,有三個最重要的要素。其一:物質。物質是生活的基礎,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其二:情感。當人有所依靠時,幸福感就會增加。其三:精神。當人找到一種精神支柱,一種信仰,幸福感就會放大。我很贊同他的話,這三個要素確實是我們獲得幸福的內在或外在的條件。而且,這三個要素的所佔比例因人而異,因環境而異。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我相信,那時的中國人是幸福的,雖然,生活艱難,但他們依然能感覺到很幸福。因為,他們有一種依靠,是民族獨立,國家獨立后,對國家的情感依靠,同時,他們也有一種信仰,是對擺脫貧窮和落後,實現祖國富強,自己富強的信仰。正因為情感和精神的“過剩”彌補了物質的匱乏,才使得那時的人們還是感覺到了幸福。回顧現在,中國的飛速發展,已經實現了前人的“中國夢”,然而,對如今的人們來說,卻還是感覺不到幸福感。物質已經得到了極大的滿足,但,情感和精神,我想是大多數國人所欠缺的。物質再好再多,依然難以彌補情感和精神上的需要。而怎樣實現這一平衡,以達到前人的那種幸福感,我想尤為關鍵。
在“中國夢”這個國家大夢實現的同時,我想個人夢想的實現也必須的到尊重與保障。讓他們有機會去享受和前人一樣追夢的過程和實現夢想后的喜悅。正如白岩松老師所說,我們喜歡幸福,更喜歡追求幸福的過程。而這個機會的給予,我想,作為執政者是有義務給予老百姓的。不僅僅是把經濟建設的成績作為一種衡量城市發展的指標,更重要的是關注老百姓的幸福感納入城市發展的體系當中。而怎樣做到這些,我想建設一個公平、公正的法制社會是完全有必要的。讓社會上的個人能通過自己的努力拿到屬於自己應得的那份成功,我想這樣一個社會是和諧的。“和諧”是什麼?其實“和諧“就是人人有飯吃,人人有說話的權利,當我們真能做到這些事,離幸福也就不遠了!
當然,不管是作為個人還是作為群體中的一員,我始終相信知足常樂這句話,當人學會滿足的時候,也就獲得了快樂,達到了內心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