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斷斷續續的看了幾集士兵突擊,很喜歡裡面的一句話,“不拋棄,不放棄”。我想這句話也正是許三多能夠從一個孬兵最後成為兵王的最好的解釋。其實最後的結果可能並不是許三多最初的理想,他唯一想的就是“有意義的活着做有意義的事”,只是在不經意間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可能人生就是這樣,專註於做某件事而不去計較結果,到最後就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即使不能取得成功,專註於自己喜歡的事情本身已經是一種享受。由許三多想到了我自己,工作后做過好多事情了,但我想我最喜歡的還是學英語與踢足球,二者於我而言可能就是許三多所說的有意義的事吧。做這兩件事,我不求獲得什麼,只是讓自己快樂罷了。許三多說有意義的活着做有意義的事,我說快樂的活着做快樂的事。很多人可能不理解學英語有什麼快樂的,其實學英語不止是學習一種語言,掌握一種交流用的工具,更是學習一種文化。至於踢足球可能就要通俗一些了,甚至有人會認為是很vulgar而非vogue的,但我想對於一件事情愛到極致,也就不會去計較得失與別人的看法了。看法是別人的,快樂是我的。
在林語堂看來,最熱愛生活最會享受生活的人是陶淵明,可能是我的本性以及受道家思想影響比較多的緣故,這點與我的看法不謀而合。林語堂在《生活的藝術》中曾經這樣評價陶淵明,Without leading an illustrious official career ,without power and outward achievements and without leaving us a greater literary heritage than a thin volume of poems and three or four essays in proses,he remians today a beacon shining through ages,forever a symbol to lesser poets and writers of what the highest human character should be。(沒有輝煌的官場生涯,沒有權力和外在成就,沒有給我們留下偉大的文學作品,除了薄薄的一本詩集和三、四篇散文,歷經幾代,時至今日他仍然是一座閃閃發光的燈塔,永遠是那些地位不是很高,但擁有最偉大人格的詩人和作家的象徵。),對此我完全贊同。我認為人活着就應該熱愛生活享受生活,專註的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而不應整天的去計較名利得失,能夠真正享受生活的唯一方式可能就是“不拋棄,不放棄”的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200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