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體會到寸土難求
(1967年冬-1968年春)
1967年冬,家庭住房的壓力越來越大,我家想動手建房。建房得有地基,父親叫我打了一份報告,送到公社去審批。
我們先選中村口路邊的一片荒坡。報告送到公社,答覆“那是公地,不能給私人建房”。既然公地不能給私人建房,那麼“私地”應該可以吧!我們這樣推測着。於是,在附近換一塊旱地,再請示,公社還是不同意,而且沒有說明理由。
1968年開春,我們把目光轉回村裡。“中議第”前東側是魚塘,塘沿是社員的自留地,其中有我家的和巧伯的。巧伯好商量,同意把菜地換給我們,但面積太小。我們又跟相鄰的戶主聯繫,那些戶主卻不肯。
房前屋后不可能,目標只能轉到山上。經過仔細觀察,發現西山有個去處。那山腳有座大墳和層層旱地、旱田,地勢高,土質瘠瘦,不宜種植。那農地有一半是我家的,如果將另一半換過來,再遷走那墳,從半山斬下去,就能推出一塊平地。
我們跟另一半農地的戶主商量。因為交換的條件優越,她同意了。
新的問題是:清基的泥土放哪裡?左為陡坡,右是菜地,背靠後山,面臨旱田。眼看成千方黃土無處堆放,真急死人!
有人提醒:看能不能堆放到旱田裡?於是,我們跟隊長表明我們的意見:刨起表土,底下墊一層生土,再復回表土,照樣可以栽種。隊長想,那旱田反正荒着,初步同意了,但他說還要看大家的意見。於是,我們擬就一份協議,挨家挨戶徵求意見,大家表示同意並簽了字。
接着就處理那座大墳。那是我村七世祖的墳墓。我們把所屬戶主請來,說明意思:把墳遷葬,以後每年由我們負責祭祀。那墳本來幾十年都沒人祭祀了,好些人根本不懂得這墓地。聽了我家的意見后,大家基本同意,但是提出:墓址要安在我們新房的后坎上(頗有為難之意),要先安葬后清基,老墳拆下來的石頭折價60元賣給我們,當場兌現。我們覺得還能接受,就定了下來。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到春耕前,地皮問題總算基本有了着落。我們再向公社申請,但是這時因為公社裡頭“紅字派”、“革字派”斗得很激烈,出現無政府狀態,群眾也不知道該找誰辦事,於是,我們也把審批的事擱置下來,開始清基了。
這時,我深深感到,想求別人轉讓土地,真是“寸土難求”!
後來,因為到處都有人建房,也常聽說“寸土難求”的例子:有的人家,因為寸土之差,房屋勉強構建起來,卻不理想;有的因為寸土之爭,鬧得臉紅耳赤,甚至結仇。由此可見,地皮問題絕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
父親還給我們講述了我姓祖先建房求地的故事:乾舍公和某人原是好朋友,乾舍公還經常請他吃喝。乾舍公建房時,想求他一丘田作門坪,那人卻不肯。乾舍公願意用排滿一丘田的銀元跟他買,他還是不肯。乾舍公沒法,只得把地基向後山拓展,將就着把房子蓋起來。結果,新房子因後山太高,逼得太近,光線很弱,三層樓房有兩層不能住——白天都得點燈。這時,那人卻又把那丘田白送給乾舍公。後來乾舍公想推倒重建,無奈土石、木料無處堆放,只得作罷。兩人之間的友情也從此斷絕。
這件事很發人深省:過去“寸土難求”,不僅僅是因為土地資源寶貴等客觀的因素,還有人性的善惡、胸懷的寬窄、目光的遠近等人為的因素,也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
時過境遷,現在卻不同,同樣的地皮問題,一些人要得到易如反掌,一些人要得到卻千金難買;一些人因為土地問題成了暴發戶,一些人因為土地問題成了“釘子戶”……總的來說,現在的農民不再是土地的主人:哪怕是肥沃的良田還是翠綠的青山,只要一紙公文,說征就征;不管是千年古宅還是剛建的新居,只要一聲命令,說拆就拆——今天還是祖傳的宅基地,一夜之間可能變成“國家的黃土”……真是不可同日而語!
201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