矗立在金雞湖畔的蘇州科文中心,在夜幕下像一座透明的宮殿。湖裡艷影蕩漾的波光,是宮殿帷幕上迷人的蕾絲。還有15分鐘,帷幕將拉開,這裡要上演一場愛情的聖典——《戀愛的犀牛》。
我步入這座宮殿,大廳里人很多,年輕人居多,但很安靜。因為每個人的心裡都有一種神聖的感覺。
帷幕在期待中拉開。
如泣如訴的吉他,清越或嘶啞真摯的歌喉,為劇中人傾訴、吟唱和呼喊。那混聲合唱在黑暗中飛揚,動人心魄。這種對愛的堅持,緊緊揪住在場每個人最敏感的神經。
故事情節極其簡單,正像劇中的紅紅脫口而出的那樣,“馬路愛上了明明,而明明不愛他……明明愛上了另一個人,而他也不愛她”。這樣平庸的故事,為何會被年輕一代奉為愛情的聖經,成為先鋒劇的一座里程碑呢?我現在終於明白了,情節在這裡已全部不再重要了,我們早已不關心故事的本身。從鑼鼓聲起,從第一道追光亮起,從馬路坐在懸挂的鐵床上開始獨白,觀眾就進入了自我的角色參與,在其中不斷發展自我的意識。
馬路的愛情,明明的愛情,牙刷等人的愛情,強烈得近乎瘋狂,偏執得永不妥協,滑稽得啼笑皆非。這種被誇大的愛情不會在現實中存在,或者不會一直存在,但卻能拋開所有雜質,以最大的能量直擊人心中最軟弱的那個角落。正像迷人的網戀,儘管脫離現實,卻是獲取一種愛的感受。這種感受在那個角落裡就是直接、真實的愛情——戀愛是一種很好的狀態,生命的力量來源於對愛的源源不斷的熱情。
是乎?非乎?我不是劇中那位戀愛的教練,不懂得對愛的傾訴有何重要。“愛對於我,不是肌膚之親,不是一蔬一飯。它是一種不死的慾望,是疲憊生活中的英雄夢想。”我喜歡杜拉斯這句愛的名言。至於愛情的結局,不是這個戲的主題。
“你是我溫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
帶着陽光味道的襯衫,日復一日的夢想,
……
我的愛人,我的愛人,我的愛人……”
帷幕隨着混聲合唱徐徐落下,在座的觀眾仍然依戀在愛的氛圍里,誰願意第一個走呢?
我隨着人群從大廳走出,身後一個女子在說:
“我感動了。我感覺到劇中瀰漫著一種神異的力量。它帶領我們去回顧一段生命的歷程,這個過程特別辛苦,也特別痛苦,就像正在發生時一般。”
說完,依偎在男友懷裡,他們穿過路邊的香樟,消失在夜色中。
我回顧科文中心,仍然燈火輝煌,又一場愛情聖典即將開始。此時,我心裡掠過一絲莫名的思緒——生命中有一些東西是值得堅持的,因為在享受愛的同時,人人可以感到生活輕鬆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