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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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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和她是在工作中認識的,她那會18歲,而他已是有婦之夫。不過已經離婚了,他比她大10歲。他有個女兒5歲了很漂亮。她小姑娘一個,整天沒心沒肺,高高興興的,好像從來都不知道愁,同事都把她當開心果,在家是爸媽的幺女,嘿嘿······

  他風趣幽默,鞋子永遠都是一塵不染,上不上班都是西裝革履的,戴一副眼睛斯斯文文。說話從不帶髒字。上班的第二天,他正在做事,好像是布置自己的寢室,她走過去問他快了嗎,他嘿嘿的笑:說,我很快樂呀;同事們都看着她笑。而她也跟着傻笑,這是他們的二次打招呼,說話。

  也許是工作好耍的緣故吧,他們在一起的時間很多,再說他們有共同的愛好,讓他們有了許多共同的話題。每天就那麼快快樂樂的過着,都沒有多想,心裡也無雜念。那些同事之間也是其樂融融,在那些同事面前他一直都叫她小丫頭。她也樂意他這樣叫。人多人少他們都是一樣的相處。他們可以相約去逛街,去買她喜歡吃的。為了考試他們挑燈夜讀。互相鼓勵,幫助加油。

  時間就這樣悄悄的過去了,她21歲了,傻孩子一個,什麼都不懂,嘿嘿,是裝不懂吧。該怎麼相處還是怎麼相處,也許都心知肚明吧。但還是沒有說破。也許這樣是最好的相處模式,都不會感覺負擔和累。再說她爸爸是絕對不同意他女兒和離過婚的結為夫妻,她爸爸在社會上算是有臉面的人吧。也絕不會同意讓自己的女兒找一個那樣的人作為自己的女婿。

  而她也算是乖乖女,從來不違背父母的意願。她在孤獨無助的時候自己背着包包出去散心,因為她的心事是不能分享的,她永遠都那麼明白和理智。本來可以留在那座城市的,可她放不下,最終還是回去了。

  她開開心心的回去了。一點都看不出曾經是因為傷心而離開的,還帶回去了好多他們喜歡吃的。他們又相安無事的在一起工作了,不知道是時間太瘦,還是指縫太寬,時間總是從指縫悄悄的溜走,

  而她22歲了,外面介紹朋友的越來越多了,以前爸媽都會說她還小。而現在她爸媽也在幫她留意。而她很反感,在她的哭鬧已經不管用了,於是她沉默了,反抗也是無濟於事的,俗話說:胳膊擰不過大腿,而她只有天天祈禱希望那天不要到來或者來的越慢越好。最終她的希望還是落空了,在過年的前一天她還是被相親了。在她一100個不願意的情況下她的爸媽同意了。在相親的人走了后;她和她爸媽吵了起了。淚水伴着委屈此刻全都爆發了。她哭了。很傷心很傷心的哭了,也許是她心中有太多的不舍。

  他不知道,她走了,離開了老家。最後她的同學告訴了她的電話號碼。他們相互通話卻什麼都不說,她可以在他面前哭,而他默默的聽着而不忘安慰,相互發信息,她上班在累都不感覺累了,彼此默默的支持着。

  她要結婚了,告訴了時間叫他到時候去耍。他答應了,不過短信,電話也比以前多了,在結婚的前一天,他告訴她,他《她》們永遠心靈相通……她淡淡的一笑,然後淚如泉湧。

  她結婚那天瓢潑大雨,也許是老天都發瘋似的哭吧。她知道他會來的,那天人很多,也有以前的同事。但是沒看到他的身影。也許她是刻意不見吧。而她只見了她的同學

  一轉身難得就是永遠嗎?

  於是有點喜歡張愛玲的。趁年輕,將壞事干夠。

  她還是不敢不敢跨越雷池。現在要做的就是好媽媽,永遠都是父母心中聽話懂事的乖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