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學了音樂好多年後我才清楚,我所學的這些是屬於古典音樂的範疇,當然不可以望文生義的理解為古代而經典的音樂,而是狹義的古典,特指發端於17-18世紀的歐洲,由我們所熟悉的 巴赫、貝多芬、莫扎特、舒伯特等大師群體所創造的那些文明成果。那不是僅僅學幾首名曲,而是從記譜法到音樂理論、音樂作品、教學系統,創作方法、審美原理以及哲學思想一整套的體系。
西方的進步不僅僅是科技和政治,而是全方位的, 就說西方那些音樂大師們吧,也真是能幹,短短二百多年的時間把他們的音樂文明發揮到登峰造極的高度,每一個人都是一座山峰讓人無法企及。如果說我們五千年的音樂文化浩如煙海,而西方大師們每個人都是一片深海。我們這些音樂後人掉進這一片片海里除了接受已沒有其他任何選擇的餘地。一些搞民族音樂的總習慣說借鑒西洋什麼手法之類,我總以為那不過是阿Q式的精神勝利法而已,不是借鑒,而是在西洋音樂體系框架下還能保留多少民族元素的問題。
上大學時王澍老師給我們講西方音樂史,曾經帶領我們“認祖歸宗”,從我們的師承關係逐級追溯,還真能追溯到貝多芬、巴赫等師爺,着實讓我們又新奇又有點自豪。天天與大師同行,時時與大師對話,那真是一段沉迷的時光。
但學府之外音樂界卻熱鬧的多,八十年代伴隨改革開放,人的思想趨於多遠,音樂也日趨多元,流行音樂已經開始已不可阻擋的勢頭而風靡,我們這些人便如衛道者一般還堅持着一份清高與孤傲,對流行音樂抱着一份輕視與排斥。
上大學前我常去山東藝術學院學習單簧管,有一次琴房外面有人大聲唱了一句當時很火的流行歌,頓時很多琴房門口探出一個個腦袋,有一位教聲樂的老教授立刻出來追查,那位唱歌的學生如大逆不道滿臉愧疚,趕緊承認錯誤。大概老師是怕把嗓子唱壞吧,聲樂,也就是美聲唱法和民族唱法是用假聲,而流行歌用真聲是也。
孩子很喜歡音樂我甚感欣慰,以為我那許多沒有實現的夢有所安放了,我拚命上課,教學生也教孩子,教樂器也教聲樂,家裡便琴聲歌聲不斷,感覺如魚得水漸入佳境。可是逐漸的孩子對所學的這些失去了興趣甚至產生了反感,再三聲明自己將來不這樣用假聲唱歌,尤其令人沮喪的是她竟說聽着這樣捏着嗓子唱歌就令人噁心。( 散文網: )
我是深深驚異於這世事的翻覆,兩代人僅差二十多年,鴻溝竟至於如此深闊。莫非是我真的老了?跟不上時代潮流?思想保守?多年古典音樂的浸潤已使我油鹽不進了嗎?我要重新審視這一切了。
不知道是不是感情的原因,這過程異常的順利,很快我的藝術觀便產生一次極大的轉變。突然發現流行唱法 或通俗唱法(我現在把它叫做自然唱法)不是比美聲唱法更具備藝術的本質嗎?藝術是講究一個“真”字的,但這真卻怎麼能排斥表現手法即聲音的真實呢??藝術是最講究個性的,沒有個性就沒有藝術,但假聲又有多少個性呢?現今不是都在抱怨那些美聲 民族歌手千人一面不分彼此嗎?自然唱法用的是自然的真聲,表達自然的真情,只為黎民舒心聲,不為帝王唱讚歌,這不正是最高的藝術境界嗎?美聲不是藝術的全部,無論哪種唱法都只是藝術的一種表現手段而已。
至於孩子,我怎麼會再去勉強她去學不喜歡的美聲呢?人各有夢, 那精美絕倫的美聲咱就捨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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