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工作的關係,筆者看見過這樣一些情況:有單位認真對待每一個應聘者的簡歷,所有應聘者都給予回信,並用專門的箱子保存好每封求職信(都編了號碼);也有單位在招聘現場粗粗整理一下簡歷,留下幾份可以考慮的,其餘的隨便一扔;每場招聘會結束,總會有求職者的簡歷被掃進垃圾;而更慘的是自己的簡歷被“轉讓”———從來沒有應聘過的單位,竟然會給你打電話;如果你是層次高點的人才,就可能受到各種獵頭公司的騷擾。
有一個楊小姐很奇怪地接到一家保險公司的電話,說,他們已經看過楊小姐的簡歷了,覺得她非常適合保險工作,希望和楊小姐見個面,談談具體的薪水待遇。楊小姐莫名其妙:自己從來沒有給保險公司遞過簡歷呀?雖然疑惑,楊小姐還是與保險公司見面了。楊小姐看到自己的簡歷竟然在保險公司負責人手裡。原來,她以前曾投簡歷給一進出口公司,和保險公司是一個系統的,楊小姐的簡歷成了他們共享的資源。最終楊小姐沒有加盟此保險公司。可是總是時不時地接到其他保險公司的電話,不得不重新換了電話號碼。
由於人才市場在中國的發育不健全,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更不完善,比如對應聘者提供給招聘單位個人資料的保管保密責任,在法律不健全的情況下,只能用“誠信”來要求招聘單位了。
曾經看到過一則新聞:“上海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領域首屆創新人才精英賽”上,受聘專家在接過聘書的同時,還得與主辦方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承諾不會以任何方式泄露參賽人員的技術秘密。市人事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有關人士表示,類似尊重知識產權、保護競爭公正的嘗試和創新還將在以後的職稱評定、項目評審中逐步推廣,保密協議在誠信之風漸濃的上海也會越來越普及。
這則新聞給我以啟發,在招聘單位接收應聘者個人資料時,是否也可以或應當給予保密之類的承諾呢?而絕對不應當連“收條”也不給,隨意處理涉及個人隱私的簡歷。
誰來給應聘簡歷加把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