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實驗室管理制度(一)
一、儀器室由專人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儀器室。
二、儀器應及時請購(或領取)、驗收、登帳。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儀器室、學校,二級賬冊相符和賬冊實物相符。
三、儀器按分類編號,定室、定櫥、定位存放,布局規範、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四、一切儀器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並檢查儀器完好情況。教師領用必須提前填寫《實驗使用儀器通知單》,便於準備。使用完畢,應進行清理並及時歸還、註銷。外單位或個人借用一律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准后,方可辦理借用手續。
五、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應及時查明並予登記。學生實驗因違章操作造成不應有的損壞,除做出檢討外,並酌情賠償。外單位或個人借用如有損壞的照價賠償
六、儀器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同時做好防鏽、防腐、防塵、防霉等工作,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報損報廢儀器要嚴格按審批手續辦理。
七、儀管員應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開學校,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由教導處、總務處派人監督,既要點清數量,也要檢查質量。
八、完善保存好儀器帳冊、產品說明書、實驗使用儀器通知單、實驗記載表等有關檔案資料。
九、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範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櫃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安全。
科學實驗室管理制度(二)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 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7、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並保護好現場。
8、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9、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0、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11、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12、實驗室內不準吸煙和吃食物。
13、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並確保關好。
14、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
科學實驗室管理制度(三)
一、科學實驗室(包括儀器室、準備室)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設備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確保始終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二、科學實驗室要科學管理。儀器、器材等物品都應登記造冊,擺放整齊。實驗儀器、模型、標本、藥品等,要分門別類,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物卡一致,賬卡相符。室內定期打掃,保持環境整潔美觀。
三、借用實驗儀器和器材等要辦理借用手續,用后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外借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四、對具有危險性的實驗儀器、輻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應當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設置警示標誌,存放於安全地點,指定專人保管。
五、師生須自覺愛護實驗室內的一切儀器、器材和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並作好記錄。儀器、器材每學期清查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和增添登記工作。
六、學生進入實驗室要遵守紀律,不追逐打鬧。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
七、實驗前,學生應明確實驗內容、實驗目的和實驗步驟;實驗中提醒學生愛護儀器,節約藥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實驗記錄;實驗后,督促學生整理好實驗儀器,寫好實驗報告。
八、每次實驗后應及時收拾好有關儀器、器材,並作好使用情況記載。每天使用后要關好門窗,切斷水電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