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一)
一、為加強我單位義務消防隊組織建設,提高義務消防隊的火災處置能力,制定本規定。
二、各部門根據自身情況成立義務消防隊。
三、義務消防隊設隊長1 人,副隊長1 至2 人,由部門負責人擔任。
四、義務消防隊隊長應履行以下職責:
1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及單位有關消防管理規定,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領導工作;
2 、組織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本單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演練;
3 、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消防安全常識和技能;
4 、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檢查、熟悉轄區的消防安全設施情況;
5 、發生火災后,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火災撲救,事後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火災調查。
五、義務消防隊人數不應小於部門總人數的30% ,重點部位義務消防隊人數不應小於其總人數70% 。
六、義務消防隊員應履行以下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單位消防管理制度;
2 、向員工宣傳消防安全知識,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3 、認真學習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施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4 、在撲救火災中應服從指揮,堅守崗位。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二)
一、專職消防隊主要由消防及保安人員組成,義務消防隊員由管理人員及員工組成,統一由管理公司安環辦消防隊負責管理。
二、管理公司安環辦消防隊對專職消防隊員每月進行一次培訓,對義務消防隊員每季度進行一次培訓。
三、消防隊每半年組織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進行一次滅火疏散演練。
四、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要服從管理公司安環辦消防隊的管理、統一調度、指揮,根據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五、根據人員變化情況對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及時進行調整、補充。
六、培訓主要內容包括:
(1) 防火、滅火常識,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適用範圍;
(2) 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 火災撲救、組織人員疏散及逃生方法;
(4) 火災現場的保護。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三)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對考核優秀者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