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設計部安全防火責任書 空間設計部是營業區布局的設計和審批部,其工作直接與購物中心防火工作相關,是安全防範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為了確保本廣場的安全,切實貫徹“防患於未然”的指導思想。現擬定安全防火責任書: 一. 安全防火責任: 1. 熟悉和掌握本廣場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及疏散標誌分佈情況。在日常設計審批及竣工驗收工作中,樹立“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大於救災”的觀念,充分考慮消防的空間要求,協調好安全與經營的關係。 2. 在設計本廣場布局時,嚴格控制擠占、分隔或遮擋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標誌的現象,若確因銷售需要而遮擋疏散標誌須與工程部、安保部聯繫尋求改進辦法,未有與工程部、安保部同意不能擅自行事。 3. 任何較大範圍的布局調整以及所有新布局的裝飾施工,在圖紙審核時應嚴把材料審批關,。 4. 對客戶提供的布局設計和裝修方案進行審批時,定要注意其設計是否對消防管理工作造成負面影響,在最大限度地滿足客戶要求提高空間利用率的同時,應注重防火工作的基本需要。 5. 對通過了審批的客戶設計,定要求客戶在施工時(文字知會),不要隨便變更設計方案而擠占消防空間。對不合格的櫃檯施工,協助安保部要求廠家即刻整改,以確保落實防火安全。在施工時若因整體裝飾美觀,方便購物和推廣等需要而遮擋消防栓應在遮擋物(非固定性展板類)上應粘貼醒目標誌。 二. 獎罰: 1. 工作中能認真履行職責和本責任書的設計、審批人員按規定給予獎勵,安保部門推薦參加市、區“評先”。 2. 工作中疏忽大意而造成失誤但未能造成重大防火隱患的設計審批人員將予以行政處罰,並處50—100元罰金。 3. 工作中玩忽職守未能按本責任書履行責任造成重大隱患的設計審批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行政處罰,並處200—500元罰金。 物業部經理: 責 任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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