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公司的內部管理,樹立文明生產的新風尚,提高全體員工的文明意識和整體素質。經公司研究,特制定本細則。 環境衛生的具體要求: 1、工作場所內,必須保持清整潔,不得存有垃圾、污垢或碎屑,具體包括: (1)工作場所要保持安靜。 (2)辦公用品要擺放整齊有序。 (3)工作場所不能隨地吐痰。 (4)牆壁不得有污垢。 (5)玻璃要保持清潔明亮。 (6)垃圾要及時清理。 考核標準:凡上述要求達不到者,每次每項扣0.2元。 2、走道及樓梯,每日至少清掃一次,並保持清潔。 考核標準:凡上述要求達不到者,每次每項扣0.2元 3、餐廳的飯菜和飲用水必須保證衛生、清潔。 考核標準:凡上述要求達不到者,每次每項扣0.5元 4、洗手間、廁所、更衣室及其它衛生設施,必須保持清潔: (1)洗手間的水管用后及時關閉,廁所用后及時用水沖洗,以保持清潔衛生。 (2)廁所用后及時用水沖洗,以保持清潔衛生。嚴禁使用非衛生紙以外的任何紙類上廁所。 (3)當廁所水壓不足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考核標準:凡上述要求達不到者,每次每項扣0.5分。 5、凡有可能產生異味、灰塵、粉末、噪聲等的工作應盡量減少相關危害並注意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考核標準:凡上述要求達不到者,每次每項扣50元。 6、各工作場所嚴禁隨地大小便。 考核標準:凡違反本規定者,每次每項扣50元。 7、各工作場所應保持空氣充分流通,並保持合適的溫、濕度。垃圾及廢棄物等的清除必須合乎衛生要求,放置於規定的場所不得亂倒亂堆亂放。 考核標準:凡上述要求達不到者,每次每項扣1元。 8、各部門的保潔區域須每天上午按時打掃完畢(會議事先佔用場地除外),部門主管每天定時檢查。 考核標準:凡上訴要求達不到者,每次每項0.5元,主管每次扣2元。 9、住宿人員在住宿和值班期間,應保持住宿和值班場所衛生清潔,物品應擺放整齊,垃圾應及時清理乾淨。 10、凡關於本公司環境衛生問題,除另有規定外,均按本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