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衛生管理制度(一)
為認真貫徹國家教委頒布的《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切實加強學校衛生工作,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特提出學校食品衛生防疫要求。
1、組織從業人員學習食品衛生法律、法規,並按要求認真執行。
2、及時辦理從業人員(含臨時工)的健康證,建立從業人員的健康檔案,並要求每學期限進行健康檢查,發現有傳染病因立即辭退。
3、嚴格並及時辦理或更換好衛生許可證。
4、積極創造條件,加強飲食衛生管理,採取滅蠅、滅蟲、滅蟑的措施,做到無蠅、無蟲、無蟑。
5、嚴禁出售過期、變質的食品和無工商折照及衛生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食品。
6、認真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做好急慢性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板橋中學
食品衛生管理制度(二)
1、認真學習貫徹《食品衛生法》,並將食品衛生許可證懸挂於醒目處。
2、搞好周圍環境衛生,25米內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場、垃圾堆等孳生有害昆蟲的場所,衛生區劃片分工,責任到人,確保內外環境整潔。
3、嚴把食品及原料採購關,採購員採購食品必須按規定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檢驗合格證明及衛生許可證複印件,禁止採購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庫前要進行驗收登記,食品貯存應做到分類存放,離地離牆,先入先出,定期檢查,及時清理;食品倉庫應防鼠、防潮,嚴禁存放亞硝酸鹽及殺蟲劑等有害有毒物質。
5、加工涼菜、冷拼食品時必須設冷菜間,嚴禁使用超期變質、感官異常的食物及原料加工食品,食品用工具、容器應做到生熟分開,定位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6、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須清洗消毒,感官檢查符合光、潔、澀、乾的衛生要求。
7、食品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先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及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8、工作期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加工食品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食品衛生管理制度(三)
1、餐廳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須放在適量的消毒液中進行浸泡,浸泡時間為15—30分鐘;不能進行浸泡的不鏽鋼桌、不鏽鋼架等用具必須定期用適量濃度消毒液進行擦拭。
2、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過程中須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沖洗”,不得減少任何環節。
3、清洗時,在水池裡放入5——10/1000的洗滌劑,注入熱水,將洗潔劑攪拌均勻,水溫控制在40 C;在將餐具、用具內的雜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鐘後進行清洗。
4、洗凈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應放入蒸具內進行消毒,蒸汽溫度大於或等於95 C,蒸煮時間為15——30分鐘;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須用藥物浸泡進行消毒(藥物濃度參照說明書),浸泡時間為15—30分鐘。
5、對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須收回洗碗間用清水沖洗,進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乾燥后,應放入指定的位置,並加蓋封閉,防止細菌浸入。
6、洗碗間及消毒間必須保持整潔、衛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氣體、污物、易爆物品等。
7、下班時,專職管理人員應鎖好餐具間及洗碗間的門窗。
陳店鎮桃嶺小學
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