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喬** 性別:男 身份證號:
出生年月:1991年6月22日
通信地址址:吉林省長春市東北師範大***
聯繫方式:187440*****
被申請人:麻城市人民政府 地址:黃岡市麻城市金橋大道特1號
法定代表人:蔡緒安 職務:市長
行政複議請求:
麻城市人民政府不作為,對我的信息公開申請置若罔聞;請求黃岡市人民政府責令麻城市人民政府對我的申請作出明確的書面回復並向我道歉。
事實和理由:
2012年9月26日,本人向麻城市人民政府郵寄了信息公開申請書,據郵局短信可知麻城市政府在9月30日就收到了我的申請書,但直到2012年10月22日才電話通知我收到了我的郵件 ,同時我告知對方儘快書面回復我的申請,但時至今日麻城市政府沒有任何回復。實際上,我在書面郵件上明確註明希望通過書面郵寄的方式獲取相關信息,事後我還給麻城市政府打電話,但依舊無果,望貴政府能給我一個說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我的信息公開申請完全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六條第十一款,麻城市此種不作為的行政行為已然侵犯到我的合法權益,我向貴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又是完全合法的,希望貴政府能儘快給予我回復!
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鼓勵更多的公民監督政府,請查明有關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黃岡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