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防洪應急預案
為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全力搶險”和“保安全、多蓄水”的方針,積極做好防汛救災準備工作,保證災害發生后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減少人員傷殘和死亡,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根據武邑縣2012年度汛防洪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衛生行業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災害前的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策略
(一)切實加強領導,建立高效、統一的組織保障系統。
1、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縣衛生局成立衛生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衛生防汛救災工作的領導。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為縣防汛防洪指揮部提供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建議;協調、指導全縣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積極組織和協調全縣衛生人力資源,對災區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進行緊急支援。
2、縣、鄉鎮各醫療衛生單位都應成立相應的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領導小組,縣醫院、中醫院、縣疾控中心成立防災救援梯隊。在縣衛生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領導小組的指導和當地政府防汛救災指揮部的領導下,統籌安排當地的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二)建立健全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技術保障體系。
1、制定武邑縣衛生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應急技術預案。縣衛生局組織有關醫療隊伍,根據本縣可能發生的汛情級別和造成的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的預測,全面評估本縣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應急反應能力,制定本縣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應急技術預案。
2、完善縣衛生系統防汛救災醫療救護隊伍,成員以武邑縣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衛生救治隊為主。我縣鄉鎮以上醫療機構,要分別組建防汛救災救護梯隊(醫療救護隊和預備隊)。醫療救護隊和預備隊要以創傷外科為主,適當配備其它相關專業的臨床醫護人員。負責全縣災害地區指定區域內傷員的分級救治和轉運。
3、完善縣衛生系統防汛救災疾病預防控制隊伍。以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衛生監督所聯合組建縣級防汛救災疾病預防控制隊伍,各鄉鎮衛生院成立防汛救災疾病預防控制小組。疾病預防控制隊伍由從事流行病、免疫接種、消殺和環境、飲水、食品以及職業衛生等工作的公共衛生專業人員和相關的檢驗、葯械供應工作等人員組成,負責災害地區指定區域內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4、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隊伍要配備必需的現場醫療救護設備和藥品,消殺滅葯械、預防用生物製品,檢驗設備、試劑及必備的個人防護物品和生活物資,保持通訊暢通,以保障應急任務的執行。
5、開展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活動。為了提高醫療救護隊與疾病預防控制隊伍的技術水平和整體應急反應能力,縣衛生局、各醫療衛生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進行相關技能和個人防護知識的專業培訓,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不同規模的模擬演練,發現問題及時調整人員。
(三)收集災害醫學信息資料。
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衛生防汛救災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領導小組應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災害及其災害發生后,可能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與健康的信息資料收集,為縣委、縣政府提供決策參考,以加強對防汛救災防病指導工作。
災害醫學信息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人口分布和生命統計資料; 2、衛生資源配置、疾病動態、傳染病監測資料; 3、重點傳染病的動物宿主和病媒生物的分佈資料;4、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葯械的儲備資料; 5、其它相關資料。
(四)做好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所需的經費、葯械、血源、物資的籌集、儲備和管理。
各衛生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領導小組要根據預測災情波及的範圍,提出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所需經費的測算,葯械和物資的儲備方案,上報政府部門安排落實。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相關的防治藥品、設備和消殺滅葯械等物資的籌集儲備,保障應急供應。
(五)完善醫療救護與疾病控制機構設施和設備,加強防汛抗災能力。
努力提高醫療機構醫療救護與疾病控制機構設施和設備的防汛抗災能力,保障防汛工作的正常運轉。
(六)開展醫學自救、互救和疾病預防控制的科普知識教育活動。
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積極作用,對公眾進行有針對性的災害發生時醫學自救、互救以及疾病預防控制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和心理應激承受能力。
二、災害發生時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的應急措施
(一)啟動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組織系統和保障體系。
1、發生災情后,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緊急啟動所設立的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病領導小組,根據所制定的預案,組織安排部署本區域內的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應急工作。縣醫院、中醫院、縣疾控中心啟動防災救護梯隊,並根據災情的需要組織協調相應的衛生資源對災區進行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的援助。
2、各醫療衛生單位在縣衛生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領導小組的指導和人民政府防汛救災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開展以下工作: (1)對災害進行快速醫學評估,確定災害所引發的重點衛生問題,調配相應的專業救援隊伍。 (2)開展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3)廣泛開展社會動員,並接受社會各界為災區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捐助的資金、防治藥品器械等,為災區提供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緊急救援。
(二)災區的醫療救護。
在縣衛生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指揮領導下,醫療救護力量相互配合,劃分搶救區域,重點搶救重傷員,突擊救治中、輕傷員,對災區傷員進行分級醫療救護。
1、現場搶救。到達現場的醫療救護人員要及時將傷員疏散轉送出危險區,在脫險的同時進行檢傷分類,標以傷病卡,並按照先救命后治傷、先治重傷后治輕傷的原則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現場搶救的主要措施是止血、包紮、固定和合理搬運,準備轉運至適宜的醫院。
2、早期救治。醫院對接收的傷員進行早期處理,包括糾正包紮、固定,清創、止血、抗休克、抗感染,對有生命危險的傷員實施緊急處理。同時醫院要做好救治傷員的統計匯總工作,及時上報。
3、傷員轉送。超出醫院救治能力的傷員,醫院要寫好病歷,在統一安排下,及時將其轉往指定的醫院,並妥善安排轉運途中的醫療監護。
(三)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加強對傳染病防治和公共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疾病預防控制專業人員實施衛生防疫措施。
1、加強災后疾病監測工作,組織開展災區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對災區可能發生的傳染病及其危險因素進行分析、預測,並提出防治措施。
2、加強疫情報告,實行災區疫情專報制度。在災區工作的醫療衛生人員按要求向指定的衛生機構報告疫情,對重點傳染病和急性中毒事故等實行日報和零報告制度,同時報告衛生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以便及時組織力量開展調查處理,迅速控制和撲滅疫情。
3、加強飲水衛生監督管理。及時確定可供飲用的水源,定期開展飲用水源的衛生狀況監測。對分散式供水用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等進行消毒。
4、加強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和宣傳教育。對災區的食品要進行抽檢,及時發現和處理污染食品,消除食物中毒的隱患,預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
5、指導開展環境的衛生清理。加強災民聚集地的廁所及垃圾場的設置和管理。對患傳染病死亡的屍體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加強對蚊、蠅、鼠等病媒生物的監測,安全合理使用殺蟲、滅鼠藥物,採用多種措施,及時有效開展殺蟲、滅鼠等工作。
7、認真做好對參加救災防病醫療衛生人員的自身防護。
(四)開展疾病預防控制知識的宣傳活動。
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對災區群眾進行健康教育和疾病預防控制知識的宣傳,最大限度地提高宣傳教育的覆蓋面,提高群眾自身防護、自我保健意識和心理調節能力。
三、災害後期的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一)開展災后醫療衛生機構的恢復和重建工作。
1、派往災區的醫療救護隊在完成醫療救護任務撤離災區前,須做好與災區醫療機構的交接工作,確保災區傷病員醫療工作延續。
2、災區醫療衛生保健機構與設施的恢復和重建工作,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納入地方政府災后重建整體計劃,統一規劃,優先安排,確保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正常運轉。
(二)災后傷病傷殘人員的治療與康復。
1、繼續做好災區留治傷病員的治療工作。可以採取門診、巡回醫療、家庭病床等多種形式,對傷病員進行檢查、治療,同時還要對發現的漏診傷病員及時治療。
2、對於轉院的傷病員,進行系統檢查,優化治療措施。根據恢復情況,醫院可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將基本痊癒的傷員轉送回當地,並與當地醫療機構做好銜接工作。
3、當地醫療衛生人員須對傷愈出院的傷病員進行回訪、複查,對有功能障礙的傷員指導他們科學地進行功能鍛煉,促進康復。
(三)災后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做好衛生防病工作,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
1、完善疾病監測系統。
(1)加強對傳染病監測和疫情報告各個環節的督導檢查,落實各項防病措施。(2)繼續加強災區重點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防患於未然。 (3)加強疾病監測與報告工作,及時評價和反饋監測信息。報告內容包括法定報告傳染病、人口的暫時居住和流動情況、主要疾病的流行動態等。
2、廣泛開展群眾性愛國衛生運動。按照“政府組織,地方負責,部門協調,群眾動手,科學治理,社會監督,分類指導”的工作方針,整治居住區和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清運垃圾污物,做好人畜糞便、垃圾的無害化處理;消滅蚊、蠅孳生地,開展居住地及其周圍的滅鼠工作,努力消除傳染病可能發生或傳播的條件。
3、加強食品衛生和飲水衛生監督管理。
(1)強化對食品衛生監督管理以及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 (2)加強飲用水源和臨時供水設施的衛生監督管理,定期監測水質,保障供水安全。
4、加強流動人口的衛生管理,及時發現傳染病人,採取措施,防止疫病的播散。
5、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接種與預防性服藥,大力開展有針對性的預防接種或普服藥物工作,提高人群保護能力,預防相應傳染病的發生。
6、繼續深入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自我防病意識。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