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前廳部評選服務明星活動實施方案
為提高前廳部服務質量,為酒店開業打好基礎,充分展示前廳部精神文明風貌,特開展“服務明星”評選活動,制定方案如下:
一、評選範圍
前廳部全體員工。
二、評選稱號
每月評選出3名“前廳部服務明星”。
三、評選條件
(一)必備條件
1、在前廳連續工作3個月以上;
2、遵守酒店考勤紀律,當月無缺勤;全月沒有受過過失單及以上處罰。
3、具有較強的業務技能及較好的服務意識;富有團隊精神;生活中表現優良,品德高尚;
(二)條件細則
1、儀容儀錶符合酒店及部門的相關要求。
2、在本崗位上發揮重要作用,出色完成本職工作,受到顧客及部門人員一致認同及讚揚。
3、敬業愛崗、樂於助人,對客人熱情禮貌,與同事相處融恰,對領導尊重服從。
4、能夠快速反映客人的意見和投訴,滿足客人的需求;當月無客人投訴和重大責任事故;
5、在服務、業務技能、管理、安全、環保、節能降耗等方面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
6、積极參加酒店或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及活動。四、評選程序本次服務明星評選採取“分部推薦,集中審定,統一表彰”的方式。
(一)各分部在開展服務明星評選活動的基礎上,依據評選條件向前廳部經理推薦符合條件的候選人。
(二)名額分配原則
1、每個分部可推薦1名員工作為部門服務明星候選人;
2、崗位服務明星候選人推薦名額原則上按每個分部推選一人,若有表現十分突出的也可同時推薦。
(三)評選
由前廳部經理組織各分部主管人員對各分部上報的服務明星候選人進行綜合評定,部門總監負責對評審結果進行審核,確定3名前廳部服務明星。
(四)表彰
部門總監將在前廳部例會上對於每月服務明星進行表彰;並將個人工作照張貼在休息室白板上。同時發放100元現金作為獎勵。
五、活動時間
在與酒店整體活動計劃及相關政策不衝突的前提之下,本活動自10月1日起將長期開展。每月25日,各分部將候選人名單送交至前廳部經理。
酒店前廳部評選服務明星活動實施方案 標籤: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