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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山歌大賽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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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山歌大賽活動方案

  為進一步挖掘我縣民間民俗山歌題材,推動民族山歌藝術向前發展,傳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舉精神旗幟、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園",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民族山歌形式宣傳縣委、縣政府的發展思路和戰略決策,宣傳猴場、唱響猴場,展現甕安及猴場鎮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發出好聲音、傳遞正能量,彰顯"千年古邑 紅色甕安"最美印象,為建設"才智甕安、興業甕安、大美甕安、活力甕安、和諧甕安"添生機、增動力,不斷豐富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經研究,決定舉辦貴州·甕安猴場第二屆"千年古邑 相約猴場"民族山歌大賽。為使活動有序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中國共產黨甕安縣委宣傳部

  (二)承辦單位:中國共產黨猴場鎮委員會 猴場鎮人民政府

  (三)協辦單位:甕安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甕安縣文化和旅遊局

  為使活動有序開展,特成立領導小組:

  組 長:許克平(猴場鎮黨委書記)

  江 浩(猴場鎮黨委副書記、鎮人民政府鎮長)

  副組長:聶其康(縣文明辦副主任)

  周 敏(縣文聯副主席)

  冷 松(縣文化和旅遊局副局長)

  陳德偉(猴場鎮黨委委員、政法委書記)

  冷小梅(猴場鎮黨委委員、宣傳委員)

  馬世龍(猴場鎮黨委委員、猴場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成 員:羅 青(猴場鎮黨政辦主任)

  吳壽芬(猴場鎮綜合文化站站長)

  吳家衛(猴場鎮財政所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文化站,由冷小梅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吳壽芬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整個山歌大賽的具體工作。

  二、活動宗旨

  圍繞"千年古邑 相約猴場"主題,以倡導"文明鄉風、熱情大方、展現特色"為目標,充分發揮山歌寓教於樂的作用,營造歡樂祥和、格調高雅的紅色旅遊氛圍,大力弘揚甕安猴場的紅色文化、辭賦文化、龍獅文化、商賈文化,傾力打造"千年古邑"5A級景區,激發廣大人民群眾熱愛猴場、建設猴場、歌唱猴場的熱情,實現猴場與全縣同步建成小康社會。

  三、活動安排

  (一)成立專門的工作機構,並明確專人負責,同時搞好宣傳發動工作。活動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發出通知,面向縣內外徵集山歌歌詞。每個投稿者須創作山歌歌詞三首,且內容必須是一首讚美甕安,兩首讚美猴場。歌詞內容健康向上,突出主題,山歌歌詞創作必須押韻,必須符合規矩(山歌歌詞的四句中,第一句、第二句、第四句的最後一個字一般為平聲,也就是漢語拼音中的第一聲、第二聲;其中,第一句最後一個字也可用仄聲,用仄聲必須與第二句、第四句末字要同韻。第三句的最後一個字必須是仄聲,也就是漢語拼音中的第三聲和第四聲)。凡不符合押韻要求的山歌歌詞不予參評。所有入選作品使用權歸主辦方所有。

  第二階段:報名。凡縣內外的山歌愛好者均可報名參賽,也可組隊參賽。

  第三階段:項目設置。此次山歌大賽項目分為獨唱、對唱(每組4-6人)、組合唱(每組8-12人)方式,並於4月8日前將參賽人員名單報送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繫人:吳壽芬

  電 話:15908542451

  郵 箱:823674046@qq.com

  (二)比賽內容:利用省、州、縣各民族山歌曲調(尤其歡迎用甕安本地調)演唱,圍繞"千年古邑·相約猴場"主題,演唱歌詞可用由主辦方發放徵集到的入選歌詞,也可由參賽隊自創,但必須圍繞主題創作。

  (三)比賽時間: 4月26日

  (四)比賽地點:猴場鎮千畝櫻花園

  (五)比賽要求:決賽分獨唱組、對唱組、組合唱組;合唱、對唱參賽曲目演唱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參賽隊員須穿戴民族服飾,服飾道具符合民族風俗習慣;參賽隊員比賽時用民族語言演唱的,還需用漢語復念一遍。所有比賽均需唱一首自報家門的歌(須押韻)。

  四、獎項設置

  (一)演唱類

  按照獨唱組、對唱組、組合唱組進行分別評比,分類設獎:

  1.獨唱組

  一等獎:1名,獎金800元,證書1本。

  二等獎:3名,獎金各500元,證書各1本。

  三等獎:5名,獎金各300元,證書各1本。

  優秀獎:10名,獎金各100元,證書各1本。

  2.合唱組

  一等獎:1名,獎金1000元,獎牌一塊。

  二等獎:2名,獎金各800元,獎牌各一塊。

  三等獎:3名,獎金各500元,獎牌各一塊。

  組織獎若干,獎金各100元,證書各一本。

  3.對唱組

  一等獎:1名,獎金800元,證書1本。

  二等獎:2名,獎金各600元,證書各1本。

  三等獎:3名,獎金各400元,證書各1本。

  優秀獎10名,獎金各200元, 證書各1本。

  4.歌詞創作獎

  歌詞創作入選獎30名,獎金各300元,證書1本。

  由活動領導小組邀請省、州、縣相關資深山歌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評選。所有獲獎作品的解釋權歸屬領導小組。

  五、工作職責

  1.縣委宣傳部:負責整個活動宣傳報道。

  2.縣文化和旅遊局:負責音響安裝、調試、操作等。

  3.縣文聯:負責評委邀請、歌詞審定、策劃等。

  4.猴場鎮:負責活動場地布置、安排、活動經費等。

  中國共產黨猴場鎮委員會

  猴場鎮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