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施工方案(一)
一: 工程概況:
本合同段共有橋樑6座,其中大橋2座、分離式立體交叉1座、天橋3座。共有支撐樁188根,最長樁長35米,最短樁長16米。
二:編製依據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等系列法律法規。
三:安全目標
1.杜絕因公死亡;
2.不發生高空墜物傷人事故;
3.不發生施工人員高空墜落、腳手架攀爬是受事故;
4.杜絕因施工造成道路交通中斷,管道、通信、電力、管線損壞等施工責任事故。
四:組織機構
組 長: ***
副組長:***
組 員:***
五:高空作業危險源的分析
1:高處作業施工人員的墜落
導致高空作業人員墜落的方式有兩種:
1、由於物質不穩定、變形、位移、打擊使身體失穩而導致墜落
2、不是物質不穩定而引起的是由於傷者本人身體失穩導致的墜落,稱為直接墜落。
A直接墜落的形式:
1)行走中被障礙物索絆倒而失足
2)在腳手架、爬梯上下攀爬失手墜落
3)在管道、小梁行走時腳步不穩(如打滑、踩空)身體失控墜落
B直接墜落的原因
1)高空作業思想不集中或開玩笑、嬉鬧、追逐
2)酒後進行登高作業
3)因睡眠休息不足而精神不振
4)現場孔洞及高出邊緣缺乏護欄或蓋板
5)高空作業不系好安全帶
C間接墜落的表現形式
1)踩在不穩定或滾動的物件而墜落
2)操作過程中用力過猛或猛拉猛甩不受力物件而失衡墜落
3)腳手架上的跳板、架子管道因變形、斷裂而失穩導致人員墜落
4)工作中梯子傾倒導致人員墜落
5)觸電或者其他方式導致人員墜落
D間接墜落的原因
1)設施不齊全高處作業無安全護欄安全網等
2)通道上擺放過多的東西
3)操作人員操作不當
4)腳手架不按照規定搭設,梯子擺放不穩定
2.高空墜物傷人事故
高空落伍原因分析
1)起重機械超重或者操作失誤導致機械損壞、傾倒、雕件墜落
2)各種起重機具(鋼絲繩、卸卡)因承載力不夠而被拉斷或者折斷導致落物
3)用於承重的平台承載力不夠而使機械傾翻、物件墜落
4)起吊時零星物件沒有綁紮或者綁紮不牢靠,或者行走過程中將物件墜落
5)在高處拉扯管線將物件托帶墜落或者行走時將物件碰落
6)在高處作業時持物或者傳遞物件時失手將物件墜落
7)在高處切割作業時無防墜落措施
8)在高空拋擲物件
六:高空作業安全防範措施
據建築部門的統計數據表明:高處墜落及從事高空作業而引發的物體打擊事故,占各事故總和的百分之四十以上。因此我們在公路橋樑建設中,參加施工的人員要積極主動學習高空作業的基本知識,增強高處作業的安全事故的防範能力,高空作業必須設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應遵循以下規定。
A、名詞解釋
1. 高空作業: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作業。它分三大類:臨邊作業、洞口作業和獨立懸空作業。
2. 基準面:墜落下去直接接觸底部的水平面。
3. 臨邊作業:一個建築物或構築物在建中,它的周邊沒有什麼固定、圍護結構遮擋的作業,如橋墩、台帽的施工。
4. 洞口作業:在建築物未完全建成之前不能安裝正式的欄杆、門扇等維護結構設施而形成的作業。
5 .懸空作業:在沒有立足點或沒有牢靠立足點的地方高空作業,如吊籃上作業,安裝腳手架等。
6. 在建築物的周圍搭架、裝掛安全網、安裝塔吊、龍門架、井字架、支板等作業屬攀登作業。
B、總體要求
1. 高空作業前所需材料事先準備好,工具放在工具袋內,在高處作業時不能隨意拋擲物件。
2. 不得雙層同時作業,如需要,應在雙層作業中間加設防護設施。
3.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4. 高空作業要有安全防護措施,不得在龍門架、導梁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梁和未固定的物體上行走或作業。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繫,應有專人負責和通訊設備。
5.高處作業前,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合格的人員防護用品,未經落實不得進行施工。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誌、工具、儀錶、電器設施和各種設備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否則不能使用。
6.有可能墜落的物體應以撤除或加固,平台及架子上的物體堆放平穩、牢固,防止掉落和不妨礙行走、裝卸。
7.高處作業的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必須經力學計算達安全可靠方可實施。
8.高處作業時,與地面相距3.2米以上應設安全網,安全網隨工作面的升高而升高。
C、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要求
1.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病以及恐高症等人員不適宜高處作業。
2.攀登、懸空及高處搭設的人員必須經培訓和考試后持證上崗,並定期檢查身體。
3.不準在高空開玩笑打鬧,嚴禁酒後高空作業。
D、穿着要求
1、衣着靈便,禁止赤腳、穿拖鞋、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
2、高空作業的人員要戴上安全帽,繫上安全繩,交叉作業的人員必需戴上安全帽。
3、指揮吊重並向上看的人員要戴護目鏡。
E、高處墜落的預防
1、 臨邊作業要求:在臨邊處設置兩道能承受1000N外力的欄杆,(上桿高1米至1.2米,下桿距離豎桿底部高度0.5~0.6米)。用安全網將建築物的周邊圍起來最好;臨邊的施工點外側面臨街道時,除設防護欄杆外,應設安全網或其他封閉處理。
2、洞口外要圍上欄杆,作業后將洞口覆蓋,防止外人掉入洞口。
3、攀登及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
4、懸空作業的下方應裝掛安全網,或設置安全操作平台。
5、垂直運輸的接料平台:平台上在周圍要設置防護欄杆及安全門,吊料盤到位停穩后,人再進入吊盤,但不能幾個人以上同時進入吊盤。在吊盤沒到位時不要先上接料平台或在接料平台上等候和觀望。龍門架、井字架吊盤不能栽人。裝卸物件要專人指揮。
6、腳手架上的踏板要嚴密牢固,不能有探頭板,堆料在腳手架不要集中在一起。也不要多人聚集在一塊跳板上,防止荷載集中而坍塌。運送較長的材料時要前後照顧以免碰撞他人。
7、在安裝柱、梁、板等結構的模板及鋼筋時,要站在腳手架或平台上操作,不能蹬在模板上作業,也不要在模板上行走。
8、在懸挂式腳手架作業前,要檢查腳手架的索具拴結得是否牢靠,懸吊杆或挑架是否穩定,欄杆是否齊全牢固,跳板是否鋪嚴拴牢。作業時要綁好安全帶。
F、天氣要求
在五級以上風力或遇雷雨、大霧,禁止在露天高處作業。雨天、雪天注意防滑、防寒、防凍設施,高聳的建築物應設避雷設施,暴風雪及颱風暴雨過後應檢查高處作業設施,安全可靠後方可重新施工。
G、上高空作業的梯子要求
1、梯子要牢固可靠,不得缺檔,梯子腳不能墊高,梯子整體距離墩身20—30公分為宜,踏板間距30公分為宜。
2、一梯子嚴禁同時兩人同時上下。
3、在通道處或平台使用梯子必須設圍欄。
4、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手不能持器物。
5、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高度超過8m時,每隔6-8m設平台,使用斜梯進行作業,斜梯高度大於10m時,應在7.5m處設休息平台,在以後的高度上,每隔6-10m設休息平台。
6、高空便橋兩邊要設置護攔並用安全網圍好,便橋因工作需要臨時中斷行人通行的,要在該處兩頭設圍欄圍好,以防行人通過。
H、用電要求
1、電源線路附近作業,必須切斷電源。
2、嚴禁雨天在高壓線下高空作業。
3、電線不準直接綁在架子上。
I、洞口作業
1、井(或孔樁)口施工,人離開時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杆、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設施。井口及溝槽施工后,除設置欄杆及安全標誌外,夜間設紅燈示警。
2、欄杆要求:欄杆柱頭離井口邊應大於50公分,打入地面50公分至70公分,柱 頭的固定及其與橫杆的連接,其整體結構的上桿任何處都能經受得了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J、懸空作業
1、設立牢固的立足處,視情況而定,配備防護欄網、欄杆或其它安全設施。
2、懸空作業所用的設備必須經檢驗方可使用,並且一定要安全有效。
K、架子要求
1、嚴格檢查腳手架;
2、作業需要不得不臨時取掉扶手時,作業完成後必須立即安裝上;
3、架子搭設或拆除應設警戒區,有專人監護 ,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4、架子、電梯及腳手架等與建築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杆;
5、不準使用霉爛的架子材料。
L、吊裝要求
(一)吊裝總體要求:
1、機械、設備及整個吊裝系統必須按要求進行檢查驗收;
2、參加吊裝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吊車起吊重物時應必須專人指揮,起重工要掌握作業安全要求,其他人員有明確的分工。
4、大型物件吊裝作業前必須檢查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並試吊;
5、機具、鋼絲繩等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和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6、作業中遇有停電或其他特殊情況,應將重物落至地面。不準使用霉爛的架子材料。
7、吊裝系統在停滯一段時間后(半月以上)或認為有必要時(如大風、洪水、雨雪過後等)要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二)卷揚機
1、卷揚機應安裝牢固、穩定,操作位置必須視野開闊,聯繫方便;
2、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發現故障應立即排除,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3、通過卷揚機的鋼絲繩不得有接頭、接結和扭繞,鋼絲繩在捲筒內必須排列整齊,作業時必須至少保留三圈;
4、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工作中突然停電,應立即拉開閘刀,並將物件放下。
5、應準備必要的應急措施,以防突發事件發生。
(三)起重機
1、乘載人員和物件的各種升降電梯、吊籠,必須有可靠的安全裝置;
2、嚴禁攀登起重臂和繩索,嚴禁運送物件的吊籃乘坐人員;
3、作業人員遠離起吊貨物;
4、嚴禁在吊裝作業現場下面進行其它作業;
5、嚴禁人員進入機械護欄內;
6、兩台或多台起重機(或吊車)吊物時,必須同步升降;
7、吊車吊重作業地面必須堅實平穩,支腳必須支墊牢靠;
8、吊物前,先吊離10公分左右,檢查制動性、可靠性及綁紮牢固良好後方可繼續作業。
9、起重鋼絲繩必須垂直。
七、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為了保證項目部的安全文明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標準,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預案。
高空作業施工方案(二)
一、名詞解釋
1、高空作業: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作業。它分三大類:臨邊作業、洞口作業和獨立懸空作業。
2、基準面:墜落下去直接接觸底部的水平面。
3、臨邊作業:一個建築物或構築物在建中,它的周邊沒有什麼固定、圍護結構遮擋的作業,如橋墩、台帽的施工。
4、洞口作業:在建築物未完全建成之前不能安裝正式的欄杆、門扇等維護結構設施而形成的作業。
5、懸空作業:在沒有立足點或沒有牢靠立足點的地方高空作業,如吊藍上作業,安裝腳手架等。
6、在建築物的周圍搭架、裝掛安全網、安裝塔吊、龍門架、井字架、支板等作業屬攀登作業。
二、總體要求
1、高空作業前所需材料事先準備好,工具放在工具袋內,在高處作業時不能隨意拋擲物件。
2、不得雙層同時作業,如需要,應在雙層作業中間加設防護設施。
3、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4、高空作業要有安全防護措施,不得在龍門架、導梁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梁和未固定的物體上行走或作業。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繫,應有專人負責和通訊設備。
5、高處作業前,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合格的人員防護用品,未經落實不得進行施工。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誌、工具、儀錶、電器設施和各種設備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否則不能使用。
6、有可能墜落的物體應以撤除或加固,平台及架子上的物體堆放平穩、牢固,防止掉落和不妨礙行走、裝卸。
7、高處作業的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必須經力學計算達安全可靠方可實施。
8、高處作業時,與地面相距3.2米以上應設安全網,安全網隨工作面的升高而升高。
三、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要求
1、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病以及恐高症等人員不適宜高處作業。
2、攀登、懸空及高處搭設的人員必須經培訓和考試后持證上崗,並定期檢查身體。
3、不準在高空開玩笑打鬧,嚴禁酒後高空作業。
四、穿着要求
1、衣着靈便,禁止赤腳、穿拖鞋、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
2、高空作業的人員要戴上安全帽,繫上安全繩,交叉作業的人員必需戴上安全帽。
3、指揮吊重並向上看的人員要戴護目鏡。
五、高處墜落的預防
1、 臨邊作業要求:在臨邊處設置兩道能承受1000N外力的欄杆,(上桿高1米至1.2米,下桿距離豎桿底部高度0.5~0.6米)。用安全網將建築物的周邊圍起來最好;臨邊的施工點外側面臨街道時,除設防護欄杆外,應設安全網或其他封閉處理。
2、洞口外要圍上欄杆,作業后將洞口覆蓋,防止外人掉入洞口。
3、攀登及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
4、懸空作業的下方應裝掛安全網,或設置安全操作平台。
5、垂直運輸的接料平台:平台上在周圍要設置防護欄杆及安全門,吊料盤到位停穩后,人再進入吊盤,但不能幾個人以上同時進入吊盤。在吊盤沒到位時不要先上接料平台或在接料平台上等候和觀望。龍門架、井字架吊盤不能栽人。裝卸物件要專人指揮。
6、腳手架上的踏板要嚴密牢固,不能有探頭板,堆料在腳手架不要集中在一起。也不要多人聚集在一塊跳板上,防止荷載集中而坍塌。運送較長的材料時要前後照顧以免碰撞他人。
7、在安裝柱、梁、板等結構的模板及鋼筋時,要站在腳手架或平台上操作,不能蹬在模板上作業,也不要在模板上行走。
8、在懸挂式腳手架作業前,要檢查腳手架的索具拴結得是否牢靠,懸吊杆或挑架是否穩定,欄杆是否齊全牢固,跳板是否鋪嚴拴牢。作業時要綁好安全帶。
六、天氣要求
在五級以上風力或遇雷雨、大霧,禁止在露天高處作業。雨天、雪天注意防滑、防寒、防凍設施,高聳的建築物應設避雷設施,暴風雪及颱風暴雨過後應檢查高處作業設施,安全可靠後方可重新施工。
七、上高空作業的梯子要求
1、梯子要牢固可靠,不得缺檔,梯子腳不能墊高,梯子整體距離墩身20—30公分為宜,踏板間距30公分為宜。
2、一梯子嚴禁同時兩人同時上下。
3、在通道處或平台使用梯子必須設圍欄。
4、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手不能持器物。
5、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高度超過8M時,每隔6M-8M設平台,使用斜梯進行作業,斜梯高度大於10M時,應在7.5M處設休息平台,在以後的高度上,每隔6-10M設休息平台。
6、高空便橋兩邊要設置護攔並用安全網圍好,便橋因工作需要臨時中斷行人通行的,要在該處兩頭設圍欄圍好,以防行人通過。
八、用電要求
1、電源線路附近作業,必須切斷電源。
2、嚴禁雨天在高壓線下高空作業。
3、電線不準直接綁在架子上。
九、洞口作業
1、井(或孔樁)口施工,人離開時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杆、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設施。井口及溝槽施工后,除設置欄杆及安全標誌外,夜間設紅燈示警。
2、欄杆要求:欄杆柱頭離井口邊應大於50公分,打入地面50公分至70公分,柱 頭的固定及其與橫杆的連接,其整體結構的上桿任何處都能經受得了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十、懸空作業
1、設立牢固的立足處,視情況而定,配備防護欄網、欄杆或其它安全設施。
2、懸空作業所用的設備必須經檢驗方可使用,並且一定要安全有效。
十一、架子要求
1、嚴格檢查腳手架;
2、作業需要不得不臨時取掉扶手時,作業完成後必須立即安裝上;
3、架子搭設或拆除應設警戒區,有專人監護 ,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4、架子、電梯及腳手架等與建築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杆。
5、不準使用霉爛的架子材料。
十二、吊裝要求
(一)吊裝總體要求:
1、機械、設備及整個吊裝系統必須按要求進行檢查驗收;
2、參加吊裝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吊車起吊重物時應必須專人指揮,起重工要掌握作業安全要求,其他人員有明確的分工。
4、大型物件吊裝作業前必須檢查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並試吊;
5、機具、鋼絲繩等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和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6、作業中遇有停電或其他特殊情況,應將重物落至地面。不準使用霉爛的架子材料。
7、吊裝系系統在停滯一段時間后(半月以上)或認為有必要時(如大風、洪水、雨雪過後等)要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二)卷揚機
1、卷揚機應安裝牢固、穩定,操作位置必須視野開闊,聯繫方便;
2、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發現故障應立即排除,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3、通過卷揚機的鋼絲繩不得有接頭、接結和扭繞,鋼絲繩在捲筒內必須排列整齊,作業時必須至少保留三圈;
4、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工作中突然停電,應立即拉開閘刀,並將物件放下。
5、應準備必要的應急措施,以防突發事件發生。
(三)起重機
1、乘載人員和物件的各種升降電梯、吊籠,必須有可靠的安全裝置;
2、嚴禁攀登起重臂和繩索,嚴禁運送物件的吊籃乘坐人員;
3、作業人員遠離起吊貨物;
4、嚴禁在吊裝作業現場下面進行其它作業;
5、嚴禁人員進入機械護欄內;
6、兩台或多台起重機(或吊車)吊物時,必須同步升降;
7、吊車吊重作業地面必須堅實平穩,支腳必須支墊牢靠;
8、吊物前,先吊離10公分左右,檢查制動性、可靠性及綁紮牢固良好後方可繼續作業。
9、起重鋼絲繩必須垂直。
廣西公路橋樑工程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