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確保我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順利進行,高質量的選撥優秀畢業生充實我縣教師隊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編辦、縣教育局共同制定了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招聘範圍及條件
我縣計劃公開招聘教師50名。具體招聘範圍和條件為:
1、招聘高中階段(職業高中)教師6名:至畢業的全日制本科(不含專接本)及其以上學歷對口專業的畢業生。
2、招聘小學教師34名:其中語文11名、數學11名、英語6名、體育2名、音樂4名。我縣籍至畢業的全日制本科(不含專接本)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3、招聘幼兒教師10名:我縣籍至未辦理正式就業手續的全日制專科及其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報考以上2、3中:志願到深山、高寒、偏遠鄉鎮考生的畢業時間可放寬到(深山、高寒、偏遠山區指趙家蓬區、大堡鎮、輝耀鄉、卧佛寺鄉、黑山寺鄉、礬山鎮原IK口鄉)。我縣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青年志願者、新農村建設者(不限畢業時間、不受戶籍限制)按上述招聘條件進行報名。
為吸引更多有志建設家鄉的縣籍學子回鄉就業,此次報名範圍延伸至師範類二本及以上學歷人員。
具體招聘科目、名額見附表。
二、招聘原則
此次招聘遵循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體育、音樂、幼教、機械加工、汽車修理、航空服務。
四、招聘工作程序
1、發布招聘信息。通過縣電視台、縣政府網站、張家口人事人才網等媒體向社會發布招聘條件、名額和程序等招聘信息。
2、報名和資格審查。招聘信息發布后,畢業生可結合所學專業報名並填報應聘志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編辦、縣教育局成立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報名和資格審查認定工作。
(1)報名時間:1月20-22日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科。
(3)報名及考務費:每人100元。
(4)報名要求:報名時須帶畢業證和身份證的原件與複印件、戶口本原件、報到證原件;如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合格證等,也須帶原件和複印件,同時帶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2張。畢業生帶就業協議書。
3、筆試考試。
筆試考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參加考試人員需持報名收據發票和本人身份證到招聘教師辦公室領取准考證。具體考試地點、時間、注意事項詳見准考證。
考試內容:報考高中階段(職業高中)專業的,考試內容為對應專業高中課程;報考幼兒專業的,考試內容為幼教心理學、教育學;報考其他專業的,考試內容為所報專業的高、初中課程內容。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分職位按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試講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並列的均進入試講面試。
筆試成績確定后,縣電視台、縣政務網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的名單。
4、試講面試。由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專業人員組成試講面試評委小組,實行百分制。具體時間安排見准考證。報考者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試講面試成績40%
根據各學科招聘名額,按照筆試、面試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同一職位成績出現並列時,學歷高者優先;同一職位成績並列且學歷相同時,以試講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5、體檢。面試合格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6、考核及公示。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在縣電視台、縣政務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未按時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和招聘資格。
7、聘用。公示期滿后,對合格人員進行聘用。如擬聘人員為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先按實習對待,正式畢業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聘用後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擇期對聘用人員進行培訓。
五、分配範圍。除鎮、東小庄鎮、張家堡鎮和五堡鎮外的其他鄉鎮學校。
六、待遇。被聘用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工資標準,列入縣事業編製,由縣財政開支,見習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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