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轉租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房屋整體轉租、轉借他人 。
第十條 水電氣
(一)乙方自行或委託甲方安裝單獨計量租賃房屋的水、電、氣表,安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租賃房屋的水、電、氣使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期自行繳納使用費用。收費標準根據國家水、電、氣供應部門制定的價格執行。
(三)根據水、電、氣供應部門規定,在使用前需辦理申請或開戶手續等的,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協助。
(四)如乙方未按時繳納水、電、氣費,導致停水、停電、停氣給自身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
(一)乙方應認同該房屋所在的物業管理,自覺遵守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遵守物業所在社區居委會或管委會的各項要求。
(二)乙方經營項目須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污水 排放等應符合國家標準。
(三)乙方自行負責其經營場地內的物業管理,以及場地內的供電線路、消防設施、通訊線路、寬帶網絡、自用空調系統等的維修與更換。
(四)乙方空調外機的安裝應統一有序,原則上不能破壞和妨礙建築立面的整體觀瞻,具體安裝方案以甲乙雙方議定並書面簽字確認后的《裝修方案》為準。
第十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如該房屋產權變更時,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2、甲方應儘可能向乙方提供便利,以配合乙方的營業。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該房屋的相關證照,配合乙方在辦理營業執照及消防、環保、用電等方面的許可,費用由乙方自理。
3、甲方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對電費、水費等其他應付費用的交納以及租賃場所的環境衛生、安全等影響到甲方的各類情況有權進行監督。
4、甲方不得擅自干涉乙方在自己承租的房屋內進行合法的正常經營活動。若乙方有違法經營行為並損壞甲方名譽,甲方有權追究其賠償責任;若乙方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且不得影響甲方商業信譽,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雙方協議進行監督。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應按照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否則乙方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2、乙方應按時交納租金、電費、水費。所涉及到的衛生、排污、垃圾清運及物業管理等各類規費由乙方負責交納。
3、乙方自行負責租賃範圍內的物業管理工作,包括保安、保潔、設備設施的維修維護及日常管理,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按《改造方案》要求並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使用,由乙方承擔該房屋的消防風險責任。乙方應購買火災保險及租賃標的內所有的有關設施設備財產險、公眾責任險及其他必要的保險,並承擔費用。由於乙方未購買火災保險或保險賠償不足的,而導致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乙方應愛護所使用的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損害應由乙方負責賠償或修繕。
6、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對該房屋區域內的治安、消防、衛生、環保負責,並制定、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確保租賃場所的安全。對在租賃場所內或因租賃場所及承租人引起的種類事故承擔責任。
7、乙方使用所租賃房屋或在經營過程中不得影響居民生活。因乙方原因影響居民生活的,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消除影響,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8、乙方同意甲方因房屋保養、水電維修以及防盜、防火檢查等情況而進入乙方場所。
9、乙方對房屋進行必要的裝修,但不得破壞房屋結構,裝修方案需事先取得甲方書面認可,裝修期間與附近居民造成矛盾由乙方自行解決。乙方在裝修或設施改造時,應根據規定取得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手續並符合安全要求。擅自裝修、改造所造成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乙方在約定的使用範圍內開展活動,不得佔用未經甲方認可的任何場所。
11、租賃期滿,乙方應立即清理現場,所移交的房屋、場所以及水電等設施應保證處於良好使用狀態。各類廣告、宣傳、標識、標牌及臨時搭建物自動拆除,並保證場所的清潔衛生。
12甲方已告知該房屋的目前租賃狀態,乙方須承擔對上一輪承租戶的清退騰空工作。清退騰空過程中,如發生現承租人或其轉租的第三人所主張的任何賠償、補償或遲延交付房屋等一切後果,均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張任何賠償或補償。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非乙方或第三方責任)以及其他自然災害、突發公共事件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交付的房屋經有關部門鑒定為危及乙方安全而致使乙方無法使用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乙方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未按期補足保證金達30日以上的。
2、因乙方欠繳各項費用達 30 日以上的或金額累計達 萬元以上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及附屬設施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裝修改造的。
5、擅自將該房屋整體轉租、轉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在租賃期內,如果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終止履行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剩餘租期的租賃費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且已支付款項不予退還。
(二)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三)款約定情形的,應按三個月的租金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繳清欠付房租及其他欠款,並按三個月的租金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有本條第四款情形的,同時適用。
(四)乙方拖欠租金或遲延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標準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累計至違約行為終止。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為(如拆遷)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租金按實際使用日計算,拆遷賠償中涉及乙方自行裝修的賠償部分歸乙方所有,其餘賠償歸甲方所有。
(六)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承諾、義務和保證的,甲方有權限期糾正,拒不糾正或逾期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按三個月租金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雙方未發出書面的經由對方簽收的新地址修正通知函件之前,以本合同中地址為最終確認地址,有確認函的,以確認函中的新地址為準,以中國郵政發出信函的,寄出后第6日視為對方收悉。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貳 份。
附件: 《租賃房屋交接清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址: 地址:
簽訂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企業房屋租賃合同(三)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 區 (以下簡稱該房屋)。房屋用途為寫字樓 ,出租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該房屋附屬設施 :地板、吊頂、水、電、空調錶。
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至 年前的使用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
二、出租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 寫字樓 使用,並遵守國家、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乙方在該房屋內的一切活
動均由自己承擔後果。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金。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年租金按 萬元計算(該房屋租金在 年前保持不變)。
2、乙方支付租金方式如下:本合同簽定后十五天內乙方支付甲方房租 萬元。
3、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日租金 雙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對租金收取給乙方負責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同意租金可開具裝修發票。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1、租賃期內,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空調、通訊、設備、有線電視、物業管理、停車費、再裝修費用及其保證金等費用由 乙方 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 甲方承擔。
2、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時間和方式:按大廈物業管理規定自行交納。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非乙方責任)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甲方可代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合同期滿三十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該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日租金雙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承擔的費用。
3、乙方雖通過甲方認可的再裝修設施及費用,甲方不予折算任何費用。
八、解除本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社會公眾利益被依法徵用或城市建設需要拆遷的;
(3)該房屋損毀、滅失或被鑒定為危房的。
2、甲、乙雙方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雙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甲方未按時交付房屋,經乙方催告7日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4)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超過一個月的。
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雙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2、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提前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雙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可從乙方交納的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