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範本(一)
用人單位(甲方):
畢業生(乙方):
學校:
填寫說明
1、本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和各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製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用人單位、畢業生應逐項準確填寫,學校應認真審核畢業生有關信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依據本協議書,辦理畢業生就業登記審核和報到證簽發等工作。
2、本協議書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和畢業生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代簽無效。
3、本協議書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協議書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與本協議書一併履行。
4、本協議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5、填寫本協議書一律用藍、黑色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塗改處必須(簽名)或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6、畢業生離校后簽訂本協議書的,學校可不簽注意見。
甲方:***
單位名稱:***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範本(二)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
政治面貌培養方式健康狀況
專業學制學歷
聯繫電話:****電子信箱:****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範本(三)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五、甲方對乙方體檢的特殊要求(如無,則填無):
六、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七、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八、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后,本協議解除: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志願服務項目;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十三、乙方需在甲方單位工作不少於五年,否則乙方需繳交違約金叄仟人民幣給甲方。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地方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名):
負責人: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