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一)
甲方: 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員工):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戶籍地址:
聯繫方式: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解決方案》,經乙方書面提出自動解除勞動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因公司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乙方書面提出自動解除勞動關係,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予以解除。
第二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進入甲方工作年限為 年零 個月。
第三條 經濟補償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係,雙方確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總額為 元整(¥ .00)(該總額已包含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未了事宜的所有結算費用,雙方認可)。
2、甲方於乙方履行本協議第四條第3款簽訂本協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約支付本條第1款約定的補償金。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依約定期限及時向乙方支付補償金及相關費用;
2、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與勞動關係解除相關的手續;
3、乙方應返還所有權或使用權歸屬甲方的所有物品;於 2012 年 月 日前到人力資源部或在本部門負責人協助下,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使甲方資產、文件及所有相關物品發生丟失、損壞,或由於工作未交接清楚,使公司遭受損失,甲方將按資產帳麵價值或遭受損失從上述支付總額中扣除。
4、乙方確認雙方勞動關係履行時的權利義務從協議簽訂之日起即行終止並無任何未了事宜,確認對工作期間的工資及各項費用支付已結清並無任何異議。雙方確認對協商解除的經濟補償金、協商解除勞動關係程序及結果均無任何異議,保證不再提出任何仲裁和訴訟請求;
5、本協議中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相應義務的,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可要求違約方對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第五條 其他
1、甲乙雙方從簽訂之日生效,勞動關係同時終止。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二)
解除勞動關係的協議
甲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別: 國家: 生於: 日期
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的基礎上平等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問題都同意,本協議雙方遵守和執行。
一、甲、乙雙方當事人雙方約定日期,解除勞動關係。
二、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理解和住宿,雙方應給予乙方通過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三、經濟補償在幾天內將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四,甲方將在接下來的薪資,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乙方未進入銀行內部的工資收入向乙方支付。
五、本協議簽訂后,甲方和乙方應當終止該權利和義務,甲方,乙方概不負責任何所需的費用和責任。此費用和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與賠償金,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帶薪年假,如要求或不同意。
六、甲方和乙方應遵守本協議另有約定違約方向,賠償守約方相當於罰款的數量。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由甲方同意,乙方應採取效應即后簽字或者蓋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名: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
乙方簽名:
日期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