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係的證明書
存根第 號
本單位與 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工作關係),依據
,於 年 月 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工作)關係。
經辦人: 年 月 日
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係的證明書
本單位與 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工作關係),依據
,於 年 月 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工作)關係。
(裝入職工檔案)經辦人: 年 月 日
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係的證明書
職工姓名 :
本單位與你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工作關係),依據 ,於 年 月 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工作)關係。請持此證明,於終止(解除)勞動(聘用 )合同(工作關係)之日起60日內,到你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
經辦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