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樓租賃合同範本(一)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東方海港國際大廈事宜,訂立本合同。雙方一致同意如下條款:
一、 出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東方海港大廈(以下稱該大廈)座落在上海市 區 路 。樓層 層,室號 室。(此樓層與室號供乙方在政府部門註冊備案登記之用)。大廈內電梯顯示樓層為 層,名義室號為 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結構為 。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一)“大廈”是指座落於 路 號被稱作“ ”或依甲方自主決定使用其他名稱之建築物的辦公樓部分。
(二)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預售/租許可證,許可證編號: 。
(三)“管理公司”是指甲方所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
1.2 該房建築面積與 區出具的《房屋土地權屬調查報告書(預測)》中描述一致,甲乙雙方確認暫以此面積作為租金與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計算依據。雙方同意,若該房屋的面積與政府部門其後由虹口區房地產測繪中心出具的《房屋土地權屬調查報告書(實測)》不符,則以《房屋土地權屬調查報告書(實測)》的數字為準。
1.3 該房屋位於大廈內,該房屋的平面圖與建築面積計算書(含室號)列於本合同附件(一),並蓋章簽字。
1.4 乙方在此認可,該房屋所在大廈的樓層序號及單元序號並非完全按照數字
序號排列,具體的排序方法由甲方自主決定。
1.5 乙方在此確認,租賃期內,甲方有權依其自主決定對大廈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隨時進行變更,但甲方應在相關政府部門核准新名稱后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無須就大廈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變更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1.6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 房地產權利人 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 已 設定抵押。
1.7 該房屋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1.8 甲方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候、條件和期限內,在該大廈任何公共部位舉行或允許他人行為、組織任何儀式、展覽或陳列商品。
二、 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 辦公 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公司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2.3 乙方不得在該大廈堵塞任何進出口、樓梯、平台、通道、自動樓梯、電梯、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或堆放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如有違反,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在無需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並不因此而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
2.4 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飼養任何動物或寵物。
2.5 乙方不得在該房屋進行或准許任何銷售行為、物品拍賣或任何類似的銷售;也不得在該房屋外或該大廈內任何地方招徠生意、兜售、派發任何說明書或做廣告。
三、 預租房屋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方應不遲於 年 月 日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3.2 “交付日”是指上述第3.1條規定的甲方應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並且在交房通知上載明的日期,但如果當事人按照本第三條之規定對該房屋交付乙方的日期進行了調整,則“交付日”是指甲方按照本第三條之規定書面通知乙方的經調整后的將該房屋交付乙方的日期。
3.3 如甲方延遲交付該房屋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則交付日應相應順延不可抗力影響持續的期間。但是,如果由於不可抗力導致甲方在_ _年 月 日之前仍未交付該房屋,乙方有權利書面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應自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15)日內將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和預付租金(均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3.4 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發出書面交房通知(下稱“交房通知”),交房通知應載明該房屋交付日。
3.5 乙方應於交房通知載明的交付日(交付日見第3.1條)前往大廈管理公司辦理該房屋的交接手續。在辦理該房屋的交接手續之前,乙方應付清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於該房屋交付時應支付的所有款項,否則甲方無義務將該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在全額收到該等支付后應向乙方交付該房屋,雙方簽署房屋交付憑證,乙方需負責對其單元的設備作檢驗並核實所有設施、裝修等皆合格,並需在交收表上籤署及蓋上公司印章。即視為甲方已按照本合同規定條件履行了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的義務。
3.6如果乙方未能在交付日辦理該房屋的交接手續,該房屋仍視為已由甲方於交付日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交付給了乙方,並且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收取租金、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之各項費用。如交付日後的期間是免租期,則免租期仍從交付日起開始計算。如果乙方在交付日起(30)天內仍未辦理該房屋的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經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這種情況下,甲方有權扣收保證金而無須向乙方退還,作為對甲方損失進行賠償的違約金。
3.7 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8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同時需將租賃物業內部裝修復原至原先交房狀態。
3.9 甲乙雙方約定,在租期內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租賃合同提前解除或租期到期后乙方不再續約,則甲方無需對乙方在該房屋內所附加的裝修和設施、設備做任何補償和賠償。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每月租金=每平方米租金*建築面積*365天/12個月)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該房屋租金 年內不變。自第 年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方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甲方同意在租賃期內給予乙方自該房屋交付日起_ 個月的裝修免租期。裝修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上述第4.1條規定的租金,但必須支付本合同第五、第六條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裝修相關費用。裝修免租期為下述期間:
(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間。
4.3 若乙方不論任何原因實際租賃不滿上述3.7條規定的租賃期,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裝修免租期內所免去的所有租金。
4.4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后伍(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預付該房屋一個月的租金。其後各月應付的租金,應由乙方於每月第(1)日或之前向甲方提前付清。如預付的第(1)個月租金對應的期間結束后首日起(包括該日)至當月(日曆月)最後(1)日止(包括該日)不足(1)個日曆月,或者租賃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的最後(1)個月內的租賃期間不足一個日曆月,則該等月份的租金應根據上述4.1條規定的租金的日租金標準按照該月內的實際租賃天數計算。
4.5 本合同項下乙方對甲方的所有付款,應以美元或人民幣用法定票據或電匯至甲方書面指定之帳號,或以甲方屆時指定的其他方式支付。甲方應於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10)日前向乙方發出付款通知書。如該等付款以美元支付,美元與人民幣的匯率以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之前一個工作日(如該日不是工作日,則以該日緊接的前一個工作日)的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基準匯率(中間價)為準。乙方付款所發生的任何銀行手續費應由乙方承擔。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