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贈與協議書(一)
公證申請人:
依據《公證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將你申辦房屋贈與合同公證的法律意義、法律後果以及申辦房屋贈與合同公證的注意事項告知如下:
1."房屋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房屋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2.贈與人贈與的房屋必須是贈與人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如果贈與人所贈與的房屋屬於贈與人與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財產,贈與人應當與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共同簽訂贈與合同並共同申辦公證或者取得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3.如果贈與人曾經立有遺囑處分過本次贈與所涉及的房屋,那麼贈與人之前所立的相關遺囑可能視為被撤銷或者部分被撤銷。如果贈與人曾經將本次贈與所涉及的房屋贈與給他人(或者以財產約定的方式約定為他人所有),只是尚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那麼贈與人本次申請辦理房屋贈與公證可能導致贈與人與前後二個受贈人之間,以及二個受贈人之間產生糾紛甚至訴訟。
4.你簽訂贈與合同必須是出於自願,必須是真實意思表示,如果因為惡意串通(例如,以贈與為名行買賣之實)或者受到欺詐、脅迫等原因導致意思表示不真實,則可能導致贈與合同無效,本處可以撤銷公證書。
5.你不得以簽訂贈與合同的方式逃避稅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義務,否則,因此所致損失及後果由你(們)自己承擔。本處可以撤銷公證書。
6.你不得以贈與規避合法債務,否則債權人可以對該贈與合同行使撤銷權。
7.依據《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贈與人簽訂贈與合同之後,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之前,贈與人有權隨時撤銷贈與。但是,如果贈與人申請辦理了贈與合同公證,在本處出具公證書後,贈與人就喪失了《合同法》第186條所賦予贈與人的可以任意撤銷贈與的權利。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房屋,受贈人可以要求贈與人交付,因此,贈與人應當慎重考慮。
8.贈與人可以在贈與合同中對受贈人附義務,也可以對贈與合同附條件或者期限。
9.如果贈與人的真實意思是將所贈與的房屋僅贈與給受贈人個人所有,不作為受贈人與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財產,那麼贈與人應當明確地將"所贈與的房屋僅作為受贈人個人財產,不作為受贈人與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財產"的意思表示寫入贈與合同。
10.依據《合同法》第192條的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起六個月內行使。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受贈人不同意撤銷贈與的,贈與人或者其他撤銷權人應當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與受贈人的糾紛,不能要求公證處撤銷公證書。
11.贈與的房屋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房屋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2.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房屋毀損、滅失的,贈與人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3.房屋贈與合同辦理公證后,當事人應當及時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所贈與的房屋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後轉移給受贈人所有。
14.在轉移贈與房屋的所有權之前(辦理屋權屬變更登記之前),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贈與人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15.如果將房產贈與未成年人的,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贈與后,監護人除非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處分該財產。
16.在本處出具贈與合同公證書後,如果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本處可能撤銷或者更正公證書,你需向相關的權利人承擔恢復原狀、返還財產和補償的義務,對他人或者本處造成侵害的,還應當承當侵權責任。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於:
(1)所贈與的房屋屬於贈與人與他人共有,而該贈與沒有取得其他共有人(包括共同繼承人)的同意;
(2)所贈與的房屋在公證后被法律文件確認不屬於贈與人所有或者不屬於贈與人合法擁有的財產;
(3)贈與人受欺詐、脅迫等原因所簽訂的贈與合同;
(4)所贈與的房屋已經被查封。
17.贈與合同公證后,在辦理房屋過戶之前,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同。辦理房屋過戶登記之後,贈與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即使雙方協商一致也不能解除贈與合同。如果贈與人反悔贈與,而受贈人也同意不接受贈與,那隻能通過再次贈與或者買賣的方式方能把所贈與房屋返還給贈與人所有。
本處特別提示:請你在本告知書上簽字(按指印)之前務必認真閱讀本告知書。如果你有疑問或者異議,可以要求本處工作人員作出解答;如果你閱讀本告知書有困難,可以要求本處工作人員向你宣讀。經你簽字確認后,本告知書將存入本處的公證檔案,作為你已經知悉本告知書所載明內容,並願意承擔相應義務的證據。
公證申請人(簽字、按指印):
年 月 日
房屋贈與協議書(二)
一說到房屋贈與,估計很多人都有聽說過,但是也應該有很多人對房屋贈與及房屋贈與協議很陌生,畢竟也不是每個人都必須要經歷房屋贈與過程的。房屋贈與,顧名思義就是一個人把自己的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給別人。房屋贈與的兩個人要想真正完成房屋的贈與,就必須要贈與雙方簽訂一份房屋贈與協議,但是應該很多人對這份房屋贈與協議裡面的具體內容不了解。那麼,接下來大家就隨YJBYS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房屋贈與協議的範本吧!
房屋贈與協議範本:
贈與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贈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系 關係,就甲方贈與房屋給乙方的相關事宜,經充分自願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房屋贈與合同:
一、贈與房屋的基本情況
贈與房產為甲方於 年 月 日以 元價格購買的私有房產,尚欠 銀行房貸 元,坐落於 ,房產證號: ,土地證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甲方自願將第一條所述房產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上述房屋全部產權。
三、上述贈與房屋甲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將房屋騰空,並交付房屋鑰匙給乙方。且甲方須在 年 月 日前辦理完贈與房屋的產權至乙方名下的變更登記手續,辦理上述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的稅及相關費用由 方負責。
四、甲方保證贈與給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權,不存在任何權利上的瑕疵,保證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五、甲方贈與房屋交接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贈與房屋交接后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包括贈與房屋交接后,即 年 月 日後的房貸款由乙方負責償還)。
六、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手續。
七、在本合同履行中,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並承擔守約方起訴所花去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費用。
八、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一份。
甲 方:
乙 方: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