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環境衛生責任書
為加快我鄉清潔工程實施步伐,建立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長效機制,進一步營造優美的鄉村環境,提升農民群眾生活質量,按照統一領導、各負其責的原則,各村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及時部署本村開展農村清潔工程工作,為確保以下工作目標的實現,特制訂本責任狀。
1、各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為環境衛生第一責任人,並責成一名副職主要負責,實行村幹部包街、包戶制。
2、各村確定固定垃圾集中堆放點和固定的保潔員,並由專門清運人員每日負責將垃圾清理運送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堆放點。
3、規劃完善村內排水設施,村內無生活污水積存現象。
4、糞堆出村,堆放到村委規劃的田間地頭。
5、大街小巷無煤堆、糞堆、雜物等亂堆亂放現象,無廢紙、廢塑料亂棄現象,排水溝無垃圾。
6、建築材料要規範管理,建築垃圾及時處理。
7、各村主幹道兩側的違章建築要全部拆除,對亂設攤點、無照佔道經營、店外經營,游商佔道等行為要全部取締;對沿街門店的各類廣告牌匾進行規範整治,不準佔道擺放。
8、各村主要街道圍牆要粉刷,並塗寫環境整治標語,各企業的圍牆粉刷由涉及的村委督促完成。
9、村內村外主幹道兩側目及範圍內垃圾雜物全部清除,保持道路暢通清潔。
10、各村委要與門店、企業簽定“門前四包”責任書(包衛生、包秩序、包綠化、包硬化),同時確保所在村的公路沿線綠化美化。
***鄉人民政府 負責人(簽字):
村支部書記(簽字):
村委主任(簽字):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