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主題
奠衛國烈士英魂,續文山兒女深情。
二、參加對象
老山情懷qq群志願者、雲南愛心久久文山群志願者、文山學院大學生志願者、全國各地參戰老兵及社會各界愛心朋友。
三、組織機構
老山情懷qq群(群號:95568721)
雲南愛心久久公益聯盟文山群(群:104108356)
組長:老山之眸 聯繫電話:18908763883
副組長:藍 聯繫電話:13887642428、18987611246
活動負責成員:彩雲之南、老山人民、忘記不是錯、可可、響尾蛇、小麗萍、寶島眼鏡(負責捐款統計更新,物資採買,活動協調,參加活動人員確定及其他)
四、活動目標
通過重返老山戰爭遺址,了解革命烈士為國捐軀的動人事迹,讓我們銘記老山,勿忘國恥,珍惜今天,牢記歷史,維護和平。在回顧、思考中強化老山精神榮譽感和老山永在我心的思想。讓更多的人傳唱革命烈士為了捍衛祖國尊嚴不惜犧牲自己生命的大無畏的英勇事迹。通過活動號召志願者學習烈士頑強拼搏、堅貞不屈的革命精神,使志願者受到熏陶學習,鍛煉自己,提高自己;從而加強志願者成員的團結交流,為以後的愛心公益活動打下紮實的基礎,做到愛心之路長長久久。
五、活動背景
清明節是二十四個節令中最具人文歷史的節日,人們在這一天懷念逝者、祭祀祖先。我們在這一天祭掃烈士陵園,緬懷烈士,了解那段過去的歷史,重溫參戰老兵們激情澎湃的歲月。希望通過這個活動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弘揚愛國主義精神,表達熱心人士的一片愛心,展現文山人的愛國激情!
六、活動內容和過程
(一)重返老山戰場,感受激情燃燒的歲月。
活動地點:老山戰場
時間:XX年4月4日早6:30從文山出發。參加活動的所有人員在文山學院門口統一集合,7點準時出發(過時不候)。9點到達麻栗坡統一吃早餐(同時和麻栗坡志願者匯合)。
上午10:30分到下午4點參觀戰爭遺址,同時開展以下活動:
1.邀請參戰老兵和烈士家屬一起重返老山戰場,請他們為我們講述戰與火,血與淚的戰地故事。
2.為現在駐守老山戰場的士兵獻花。
(二)祭掃烈士之墓,瞻仰事迹,感懷先烈!
活動地點:麻栗坡烈士陵園
時間:XX年4月5日上午8點到中午2點
1.提前聯繫陵園負責人,確定所需音響、哀樂、懷舊歌曲,採買祭品。按照人數分成3人一個小組,每小組指定一名負責人。
2.5號早上7點在麻栗坡住宿賓館大廳集合,清點祭奠所需帶物品。
3.按秩序乘車前往目的地,路上再次強調掃墓時的紀律要求。
4.集體向烈士致敬、默哀,向烈士紀念碑獻花。
5.在烈士墓前的講話,邀請參戰老兵發言。志願者朗誦祭文《吻你,我不驚醒你》、《媽媽,我等了你二十年》(其他祭文已邀請參戰老兵撰寫,正在創作中),有志參加帶誦的志願者可主動報名,也可根據報名的人數在活動前演講比賽選撥人選,然後志願者宣讀志願者誓言。
6.由老山之眸向志願者講解祭奠程序,以3人為一小組按規定秩序、順序向960個烈士敬獻玫瑰、花環、香煙、酒、水果、香紙。
7.志願者烈士墓前拍集體照片。
8.志願者自由活動半小時。
9.14點準時到指定地點集合,再次簽到看人員是否到齊,14:30分到指定地點就餐。
10.餐前半小時活動總結:經費核對、租借物品如原歸還,對本次活動的優劣進行總結,志願者代表自我總結。1
11.17時統一乘車返迴文山。
七、經費預算
紀念碑花圈3個(360元)
960位烈士每位祭品20元(包括玫瑰花一支、花環一個、香煙一支、酒三杯、水果三個、香三柱、紙九紙)共計:19200.00元。具體金額以實際採買為準,現在暫時可以確定的是:
新勢力香煙5條×95元=475元
租酒杯、酒壺:300元
酒40斤×5元=200元
此項活動涉及的住宿、車費、餐費、礦泉水、乾糧由參加活動志願者aa制自行解決,絕不佔用活動捐款一分支出。
註:由於群經費資金短缺,經費不足,本次活動接受捐款,也可代老兵為戰友,代家屬為烈士掃墓,請提前提供烈士名字以便查找,具體聯繫電話:藍13887642128、18987611246。
本次活動捐款透明、公開、公正,尊重捐贈人意願,接受大家監督,每天公開更新捐款明細表,捐款后請短信或電話告知,以便查對。
捐款請匯至:中國農業銀行麻栗坡支行,朱效憫6228 4841 4010 1801 116
八、活動注意事項
1.參加活動人員必須着裝莊重、整潔。愛心久久志願者必須統一着裝愛心久久群服。
2.墓地是英靈的安居之所,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如不可跨過墳墓及供品,活動中態度要莊嚴肅穆,不能嘻笑打鬧、污言穢語、亂跑亂碰。
3.注意衛生。不能在陵園內亂吃零食、亂丟垃圾,不能在墓地內亂跑,行走要按順序,不破壞青草綠地。
4.如果不能及時趕到的,請及時向負責人說明,以免耽擱行程,途中如有事離隊要向負責人說明,得到許可簽退後方可離開,且離隊后的安全問題由本人負責。
特此申明:本次活動全程自願。參加者均視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發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由被損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聲明依法解決,參加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