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在心裡
什麼是幸福?這似乎是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事情。《博奕聖經》中寫道:“信任並自由地給予和欲意的收入,定義為幸福。”拆字先生是如此地拆解“幸福”二字的。“幸”字的“土”字代表房子,“¥”的符號表示錢,“幸”字可以和不字組合成“不幸”,意為沒有房子住和沒有錢花;“福”字是一家人有“衣”穿有“田”種,福字不能和不字組合,所以有衣穿有飯吃就是有福的人。“幸福”二字組合在一塊,就是一家人吃穿不愁,有房住有錢花。儘管兩種說法都有點牽強,主觀,生硬,但卻不同程度地道出了幸福的真諦。
幸福在哪裡?幸福是什麼?也許誰也說不清楚。當你疲憊不堪時,能夠躺在一張舒適的床上是幸福的,當你口渴時能獲得一滴甘露是幸福的,當你失意時,別人一句不經意的鼓勵也是幸福的……
幸福是一種單純的感知。我覺得,一個人幸福與否並不代表他擁有什麼,擁有多少,而在於他怎樣看待所擁有的東西。其實,生活中並不缺少幸福,缺少的是你發現幸福的眼睛和感知幸福的心靈。如果你有一雙善於發現幸福的眼睛和一顆樂於感知幸福的心靈,並以一種如水的心態去看待幸福,尋找幸福,回味幸福,守望幸福,懷念幸福,那麼,幸福就是簡單的淡然的。簡單到一句問候一句祝福是幸福,簡單到兩看生厭的爭吵和左手摸右手的麻木都是幸福,淡然到思緒的跳動和普通的滿足是幸福,淡然到一件衣服一個麵包一杯濁酒一壺淡茶都是幸福。由於人們所處的環境不同,人們對幸福的理解也各異,但只要從容處事,看淡得失,積極努力地去發掘生活中美好的一面,懂得如何去感知幸福的存在,幸福就會接踵而至,分秒不息地圍繞在你的身邊,浮現在你的眼前,浸潤在你的時空里……只有善於感知幸福的人才能懂得什麼是幸福,世上最珍貴的不是擁有現存的幸福而是善於把握住眼前的幸福。知足常樂甘於平淡是幸福,“從從容容一壺酒,平平淡淡一杯茶”是幸福;“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是幸福,“自作新詞韻最嬌,小紅低唱我吹蕭”也是幸福;“一點浩然氣,千里快哉風”是幸福,“東邊日出西邊雨,道是無晴卻有晴”也是幸福;“老大喜作黃昏頌”是幸福,“滿目青山夕陽照”更是幸福……關鍵的問題是我們如何去感知我們身邊的幸福而已。
幸福是一種質樸的感覺。人生就是這樣:幸和不幸常常是不可避免的。我覺得真正的幸福源於自己對不幸的領悟,“福兮禍兮”,我們只有正確地面對幸和不幸,理智地剖析它,肯定應該肯定的,才能否定應該否定的,這樣,我們才能學會去感覺,學會去放棄,學會去珍惜,學會去抉擇,學會去甄別。只有善於感覺到幸福的存在,我們才會將不幸視為一種財富,一種經歷,一份回憶,一種領悟,而不是把它當成一種痛苦。如此一來,我們才能坦然地面對過去,直面得失,正視質樸的幸福。有了幸福的感覺,我們才活得開心,過得洒脫,快樂就會如影隨形,幸福就會常伴左右,生活就不再空虛不再迷茫,人的價值和意義才能全部彰顯。其實,人生的幸福與否,全在你自己的感覺。你覺得幸福了你就是幸福的,你覺得不幸了你就是不幸福的,幸福與不幸福不在於別人,全在你的心中。幸福的感覺還會感染,碰到了幸福的場景,幸福就會悄然無聲地降臨到你的身邊,碰到不幸福的事情,你的情緒也會受到波及,感覺自己也是不幸的。幸福好比上蒼給予每個人每天的時光一樣的均等,只是個人的心態不同而感覺不到幸福的存在,總覺得上蒼是不公平的。悲觀者認為:幸福老是別人的,幸福總是遙不可及遠不可觸的,就像天邊的地平線上的陽光,溫暖的從來都不是自己。樂觀者認為:幸福永遠在自己的身邊,像野草一樣“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馨香總是瀰漫在自己的左右……由於生活中的誘惑太多,慾望太強,致使原本就質樸的感覺變得神經質了,以至於幸福充溢在你的周圍你卻全然不知,感覺不到……其實,只要你稍稍靜下心來,幸福的感覺就會令你不知所措,讓你陶醉其中。“最愛湖東行不足,綠楊蔭里白沙堤”是幸福,“夜無明月花獨舞,腹有詩書氣自華”也是幸福;“每酒微醉后,好花看到半開時”是幸福,“踏遍青山人未老,風景這邊獨好”也是幸福;“峰迴路轉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是幸福,“亂花漸欲迷人眼,淺草才能沒馬蹄”還是幸福……因此,幸福要我們用心去感覺。
幸福是一種洒脫的感悟。我覺得,幸福就是事事想開點,把不幸樂觀化,把幸福簡單化,面對生活,洒脫一點,坦然一點。遇風躲一躲,遇雨歇一歇,不要強迫自己,不要“不識時務”,應該戴眼鏡的時候戴眼鏡,應該帶雨傘的時候帶雨傘,努力去適應社會“氣候”的變化,隨時調整自己的心態。人生的幸福之路不就是這樣嗎?你單純化它就簡單化,你不單純化它就複雜化。面對生活,我們要學會感悟,樂觀地面對現在,幸福地品味現在,滿足地欣賞現在,如此一來,它的甜蜜與芬芳就會被你無限制的放大並收藏,它的苦澀與無奈就會被你盡情地縮小並捨棄。這樣一來,洒脫自如的你就會在與人交往和相處的點點滴滴中獲得無比的快樂與幸福,你的生活就會充滿無限的生機與活力,不時的洋溢着幸福的陽光,再大的困難也能克服,再痛的心結也能化解,再頑的痼疾也能消除。每天給自己的生活一點信心一點動力,就沒有過不去的坎,搞不定的事,得不到的幸福。只有樂觀的態度才能博得洒脫的快樂與幸福,悲觀絕望只會導致消極與沉悶,幸福就會永遠地與你擦肩而過,對你毫無半點的憐憫與同情。如果說你沒有超凡的能力,又不會洒脫地看待生活與生活中你能夠且只能夠擁有的幸福的話,你只能是失望與痛苦的代言人,即便你有再多的金錢,也未必是幸福的。想要擁有真正的幸福,就必須要用真誠與善良來裝點自己的世界,要幸福就必須得真實。得到的我們要倍加珍惜,擁有的我們要倍加看重。“別人的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天上的鳳凰,不如手中的家雀”;“強扭的瓜不甜”,“揠苗不長”,我們一定要用洒脫的姿態來對待幸福。“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是幸福,“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也是幸福;“東門沽酒飲我曹,心輕萬事如鴻毛”是幸福,“紅雨隨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為橋”也是幸福;“稻花香里說豐年,聽取蛙聲一片”更是幸福……問題的關鍵不在我們有多偉大,而要求我們在平凡中做好每一件小事,做實每一件小事,如此洒脫的生活態度才能給我們送來真正的幸福,才能讓我們感覺到幸福的偉大。
幸福是一種原始的感觸。我認為,真正的幸福應該是來自最原始的最本能的感觸,不要把它與金錢、名譽、地位掛鈎,不要強行強迫它與別墅、名車、貂裘相聯繫,不要讓它與高官、厚祿、收入相攀扯,真正的幸福就永遠地屬於了你。屬於你心靈的恬靜,屬於你生活的平淡,屬於你精神的充實,屬於你感悟的和諧,屬於你家庭的和睦,屬於你身體的安康。問題的核心是我們如何去感觸這種最原始而又最本能的幸福。總感觸到自己不幸福的人,是因為他的內心總是不甘於現狀,總是被各種超出原始本能的衝動和憂愁填滿,再也容不下最原始的平凡與快樂,老是覺得幸福不給自己機會。其實,幸福就是你渴了的時候的一杯白開水,只是有的人在喝時加了糖潤了色;幸福就是你餓了的時候的一碗粥,至於用什麼器皿來盛並不重要,只要能夠解除飢餓獲得重生就行;幸福是你冷了的時候的一件衣服,只不過是別人用了最昂貴的貂皮來修飾而你卻用最自然的棉花來填充罷了……因此,幸福是沒有固定的模式和標準的概念的,更是沒有博大的外延和深沉的內涵的。老百姓“春種一粒子,秋收萬顆糧”是幸福,“久旱逢甘露,他鄉遇故知”也是幸福;達官貴人“荷邊弄水一身香,林里招風滿扇涼”是幸福,“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也是幸福;千山隱者“開軒面場圃,把酒話桑麻”是幸福,“種豆南山下,帶月荷鋤歸”也是幸福……所以,幸福就是最原始的感觸,脫離了不切實際的慾望就是幸福,活着就是幸福,可以每天看日出日沒潮起潮落就是幸福,聽家人嘮叨個沒完沒了是幸福,和朋友嘮嗑傾訴也是幸福……只要用心去感觸,幸福就在你身邊的每一個角落裡流淌着。
幸福是一種平凡的感動。人活着就是為了快樂和幸福,但幸福的生活往往源於每一次平凡的感動。每天起床時身體健健康康,你就比那些躺在病床上的人幸福,因此,你應該感動;你從未體驗過戰爭的危險,瘟疫的可怕,你就比處在戰亂之中的生命要幸福許多,你也應該感動;你身上有衣穿,冰箱里有食物,有住房不挨餓,你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25?之一,你也應該感動;如果你銀行里有存款,皮包里有票子,你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8?之一,你也應該感動;如果你父母健在,你有老婆有孩子,你也是世界上最稀有的幸福之人,你更應該感動啊!……所以,我認為,幸福源於一種平凡的感動。孩子的呼喚,父母的嘮叨,愛人的耳語是幸福;天長地久的期望,情意綿綿的瞬間,朝朝暮暮的思念是幸福;朋友的祝福,陌生人的微笑,上司的肯定是幸福;無奈的抉擇,不情願的放棄,失敗的過程還是幸福……只要我們心存感動,工作不要以追求很多的回報為目的,去愛一個人而要能忘記別人對你的不是,去生活而不要管他人是否關注,去歌唱而不考慮是否有人在聽。這樣,你生活的世界就像一個天堂,幸福就會因你平凡的感動而無處不在。於是,你就會得到意想不到的幸福。戀人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幸福,“待到山花爛漫時,她在叢中笑”也是幸福;愛人之間的“結髮為夫妻,恩愛兩不疑”是幸福,“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也是幸福;伊人在水一方的“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后”是幸福;“人叢之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也是幸福。知己的“紅雨隨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為橋”是幸福,“新竹高於舊竹枝,全憑老乾為扶持”也是幸福……
幸福並不是要驚天動地,只要我們心存感激,幸福就是一件小事的滿足,一個瞬間的喜悅。同時,只要你覺得自己幸福了,幸福就掌握在你的手裡,給予和不給予的不是別人,而是你自己。
正如歌手李天華在《幸福在哪裡》中所唱的那樣:
……
幸福在哪裡
朋友哇告訴你
它不在月光下
也不在溫室里
幸福在那裡
朋友哇告訴你
它在你的理想中
它在你的汗水裡
……
2010、03、12於貴州六盤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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