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在是有一點點暴力傾向。但是,我的暴力傾向不傾向於人,而傾向於昆蟲。着實夠殘忍的。
1、黃蟲子
今天,我走在馬路上,發現了“新大陸”——腳邊躺着一隻黃色的昆蟲。我把它撿起來,呀,還是活的呢!它的嘴上排着兩顆黝黑尖利的大牙,彷彿一下就可以把我的手指刺穿。
我把它的翅膀掐去,丟在地上,開始虐待它。我對它的判決,毋庸置疑當然是死刑,而且絕對是沒有緩期的。我把我的殺蟲利器——一把鑰匙從兜里摸出來,平放在可憐的小蟲的肚皮上,然後,一腳踩下去。小蟲頓時五臟俱裂,綠色的液體(那是它的血)橫着流淌在地上。可憐的小蟲子,誰讓你遇見了我呢!
2、瞎眼碰
有一種昆蟲叫瞎眼碰。晚上七點多,如果天氣很暖和,它就飛出來,停在窗戶上。此時它也就入了我的法眼:只聽我“大膽刁蟲!”一喊,伸手便擒住了它。對瞎眼碰的處置方法,自然比前面提到的黃蟲子殘忍得多。
我拿出訂書機(裡面有訂書針),將瞎眼碰夾在中間,然後跟訂書一樣訂下去,把瞎眼碰處以凌遲之刑。它就這樣慘死在我的“虎頭鍘”下。
怎麼樣?是不是很殘忍呢?這就是我的虐蟲記,不過,大家可不要跟我學啊!
山東濰坊坊子區九龍街道西李小學五年級:汪曼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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