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是在我四年級時,我的語文試捲髮了下來。我一看,是96分耶!我好開心啊!因為我第一次語文考得那麼高分,那時我真想仰望天空,大喊一聲:我好開心啊!但是,我在後來才發現原來老師少扣了我3分。
96分時和我們班的“神童”小明同分。假如我告訴老師,我的成績就會低,變成93分了,不能和小明同分了;假如我不告訴老師,我就不是個誠實的孩子了。其實我一直期盼我能和小明同分的,現在難得能和小明同分,不過那不是我自己考出來的.......
我猶豫不決,想來想去,1分鐘過去了,3分鐘過去了.......10分鐘也慢慢地過去了,我也想通了。我決定要做個誠實的孩子!下節課是語文課,我也決定要在那時和老師說。
“鈴....鈴..”上課鈴響了,我們安靜地趴下,等待老師的到來。老師來了,說:“先讀語文書24頁。”一會兒便響起一陣陣的朗朗的讀書聲。我趁這時,拿起課桌上的試卷,一步一步的邁向講台那去,走上台階,閉上眼睛,小聲地說:“老師,您這裡少扣了我的分數。”老師撓了撓頭,說;“哎呀!我真是太糊塗了!不過,我見你那麼誠實,不自私,誠實地告訴我,那3分就當作是你的誠實分吧。”
我聽了老師的話,心裡一下子感到十分欣慰啊!
“人不可以沒有誠信。”我記得某位外國作家曾經說過。對!人是不可以不誠實的。這件事雖然已過去多年,但它無時無刻都在提醒我。我為我感到自豪,因為我誠實。
這件事,讓我自豪 標籤:這件事真讓我後悔作文 這件事真讓我感動作文 這一天,讓我銘記作文 愛,讓我感動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