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同學說了:郊區我去過,春遊我游過,鄉村我也見識過,可我覺得沒什麼可寫的。這是為什麼?
去了,遊了,見識了,一句話,做了。可是,怎麼做的?
在郊區你進過菜農的蔬菜大棚嗎?和菜農聊過天嗎?知道哪些菜的生長期,價格,行情?春遊時,你認識了幾種樹,幾種花,幾種昆蟲?問過它們具體的名稱沒有?觀察過它們有什麼習性?在鄉村,你交上幾個鄉村孩子做朋友嗎?他們都玩什麼玩具?他們每月有零花錢嗎?他們過生日也有生日蠟燭,生日蛋糕,生日禮物嗎?總之,你用心了沒有,觀察了沒有,體會了沒有,當時和過後想些什麼?
有時,我們是為了寫作文才去做事的,刻意去做一件“有意義的事”。正像俗語所說的:平日不燒香,急時抱佛腳。甚至老師也這樣布置-“明天是星期天,大家去清掃公共樓道,拾草坪上的垃圾,給軍烈屬和孤寡老人做好事,周一好些作文!”
為了寫作文去做一件事,所做的那件事成了我們做另一件事(寫作文)的手段。我們的注意力,興奮點沒有在正做的事情上。因此,我們很難做到全身心地投入。不全身心地投入,我們也就很難有細緻的體驗和獨特的感受。沒有個人細緻的體驗和獨特的感受,這個人寫出來的東西和那個人寫出來的東西,也就很難有什麼本質的不同,千人一面。
事先就懷着某種功利目的去做一件事,必然使我們自覺或不自覺地老想着那個功利目的,而怠慢,忽略做那件事的過程。怠慢過程,心靈的參與就會大打折扣;而沒有心靈的投入,情感的傾注,你就不能真正走進另一個人的內心世界。忽略過程,就是忽略細節;而細節是文章中最具個性,最能給人以深刻印象,含金量最高的東西。
當你為了周一寫作文去清掃一處公共樓道時,你就會特別留意經過你身旁的人怎麼說不去玩呀?等等,諸如此類。於是你就說:我看這兒的樓道太髒了,應該把它打掃打掃,我就利用休息時間來了。讓公共環境整潔,衛生,對大家都有好好處,我覺得這比我玩更有意義。......即便當時沒有那麼個叔叔那樣問,你也沒機會那樣表白,你也會在作文中那樣寫,因為那是你事先“設計”的一部分。
如果你完全是因為看樓道太髒了兒去掃它,你就不會特別留意經過你身旁的人怎麼說,說什麼,你會一邊掃一邊想;這樓道可真臟;怎麼有這麼多人隨地吐口香糖?粘到哪兒就賴到哪兒,都變成了一塊塊難以弄掉的黑疙瘩;我不是也隨地扔過包裝紙,塑料袋什麼的嗎?我不是也亂吐過口香糖,泡泡糖什麼的嗎?以後我可不那麼幹了,太污染環境了。一戶的門悄悄地開了縫兒,一個女人探出頭來,又趕忙縮回去了。一個叔叔走過你的身旁,怔怔地看了你一會兒,然後說:“這,這......真是的!”他是想說什麼?也許是想說“這哪像話,讓一個小孩子給我們掃樓道,我們可真是的!”-你就這樣老老實實地寫,你便自然地,毫不造作地,極有個性地寫出了你的心理活動,你的自我反省,寫出了一個女人的躲避(那也是一種不好意思的表現),寫出了那個叔叔的慚愧。你說,這寫沒寫出“意義”來?
做時真誠的做,哪怕做一件很小,很平凡,別人都做過的事,你也會有和別人不一樣的收穫。寫時自然的寫,而不是事先“預設”地寫,不是一味地模仿他人些,你就會寫出自己的特點。好比別人都是“大眼睛,雙眼皮”,就你“小眼睛,單眼皮”,你就有了屬於你的特點,小眼睛,單眼皮,自有小眼睛,單眼皮的魅力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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