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幼兒園就愛“讀報”,只不過不是看裡面的內容而是拿者報紙擺擺樣子,有時甚至拿倒了報紙,還“讀得津津有味”。慢慢的上了小學,我學會了拼音,就試着讀一些《拼音畫報》。在學校里我把讀到的故事講給同學們聽時,我看到大家佩服的神情,不由自主地樂了。當時,書給我帶來的快樂就是這個。
三年級時,我已經識千字會背一些唐詩宋詞了。我讀的也日益增加和增深了。我讀的最多的是作家的專集和自傳體小說,其次是作文書。正因如此,我的寫作水平越來越有進步。從一開始的重寫到70分;從70分到90分;最後成為範文在班上朗讀。那時,讀書帶給我的樂趣就是使我的作文名列前茅。
現在長篇小說,短篇小說和古典名著都成了我的良師益友。我能從書中獲取知識;從書中體會人物的心情以及所表現的道理;從書中又能更多的得到寫作的真諦。
“我撲在書籍上,好象飢餓的人撲在麵包上。”我雖然沒有高爾基先生那麼愛看書,但是書對我的重要性也是不同尋常的。因為他能給予我知識與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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