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過名叫《格言》的一本書嗎?我就看過,這裡的每一篇文章都有着一個道理,而《美國圖書館里一本遲還的書》就讓我明白了一個大道理。故事是這樣的:在美國阿靈頓圖書館里陳列了一個小展,一本發黃的舊書,一張二十五美元的鈔票和一封信。這是一個逾期歸還圖書館書籍的故事。一位叫莎拉·麥吉斯的女士在道歉信中寫道:“親愛的阿靈頓郡圖書館:有件事我感到非常不安——我最近翻看這本書,發現書是你們的,不是我的。我為我的遲還道歉!”這本書借出了三十多年……
看完這篇文章,我體會到莎拉·麥吉斯女士對書的熱愛;對書的尊重,也體會到了她的品行。我非常敬佩這種精神。不過有這種美德的也不是絕非麥吉斯女士一人,在我身邊也有這樣的人。
在我上幼兒園大班時,姨媽給我買了一本童話書。我帶到了幼兒園,好朋友陳瑩瑩就找我借給她,我就同意了。但是,過了很久她都沒還我。我問她她就說還沒看完,久而久之我就給忘了。上小學以後,我們再也沒有聯繫了。但一次偶然的機會,讓我們有相見了,那時我都上三年級了。她見到我以後,從她的舞蹈包里拿出一本新書,便說:“還給你,這是我們上大班時你借我的。我當時非常喜歡這書,就說沒看完,自己留下了。前幾天看見你在這裡練舞,就打算還給你。對不起!”我聽了她的一番話,才想起來,連忙接過。“哇,好新啊!三年過去了還像新書一樣。”我心裡暗想。
這件事一直在我的腦袋裡記憶猶新。過了好久,我才發現在書的最後一頁有這樣一句話:有時,可能改正以來的太晚,但努力了就好!”
五年級:點亮人生
讀《美國圖書館里一本遲還的書》有感 標籤:圖書館作文 圖書館的一天作文 讀《傅雷家書》有感作文 故鄉里一日游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