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爺爺在我八歲時就去世了。在爺爺逝世前的那個晚上,爺爺還對我說了許多有關我長大以後的事情,教導我不能因為一點小事而與別人大打出手。
在爺爺逝世的前一個月,我們爺孫倆還“大幹”了一場。事情是這樣的:爺爺在一天睡覺時發現卧室上的壁紙被人扯下了一大半,爺爺一口咬定就是我,因為只有我在那個房間里睡過覺,除了我還能有誰呢?可我拒不承認,爺爺氣得吹鬍子瞪眼,當即拿起棍子朝我打來,若不是媽媽攔着肯定要揍我一頓。到後來,姐姐主動向爺爺承認了“罪行”,爺爺並沒有怎麼罰姐姐,因為姐姐勇於承認錯誤。事後,爺爺又死要面子,所以沒有給我這個被冤枉的道歉。
還有,在我6歲時,爺爺開着摩托車去汽車站時,被迎面的出租車給撞了個正着,爺爺的腿當場就骨折了。本來應該由出租車司機來支付所有的藥費、手術費、誤工費,但是當爺爺知道他家的家境並不是太寬裕,就再沒有向他索賠。後來,出租車司機成了爺爺的好友,兩人經常聚在一起喝酒,吃飯。
我的爺爺雖然不是那麼頂天立地,但也算得上剛毅勇敢;雖然沒有干驚天動地的大事,但也剛正不阿。在我的眼裡,我的爺爺永遠都是一個偉大的爺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