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莞的時候,我的家並不富裕。爸爸常常騎着一輛陳舊的自行車,在大街小巷忙碌,為千家萬戶修鎖配鑰匙。這就是他的工作。媽媽在一家私人那裡從事縫紉工作。
一天,爸爸遇到了一件不幸的事。他的自行車被偷了。這給爸爸的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爸爸工作回家,顯得十分疲憊。我為他着急,可又無能為力。
在外忙完工作的媽媽回來了。她老是對我說:“寶貝過來,讓媽媽親你一下。”我腦筋一轉彎,便對媽媽說:“我親你一下。你給我50元錢。”媽媽有一點呆了,可還是爽快地同意了。
我在媽媽的臉上親了一下。媽媽當真從錢包里拿了一張50元的人民幣遞給我,牽着我雙手問:“你為什麼要這麼多錢呢?”
我坦然地回答媽媽:“爸爸的自行車丟了。我想幫他買一輛新車。不過,50元錢好像不夠,我再親你兩下。你給我100元錢。好嗎?”媽媽毫不猶豫地說:“好吧!”
於是,我又在媽媽臉上親了兩下。媽媽很快地從錢包里數了一疊100元的鈔票給我,用雙手抱住我還親吻了兩下,嘴裡還不停地誇我長大了有出息。
當天晚上,我給爸爸說:“爸爸,這就是你的新車。我用我的三個吻,幫你“買”了一輛新車!
爸爸高興極了,緊緊地抱住我,不斷地誇我,親我。當然,甭提我有多開心了。
四川省蓬溪縣高坪小學四年級:廖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