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人不可貌相,我就是因為同桌的外貌被迷惑,才誤入“友情炸彈”之中。
新學期,轉來一位新同學,長得文文靜靜,還很可愛。她身披長長的黑髮,有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長着櫻桃似的小嘴。所以有人叫她“林妹妹”(我可不這樣認為)。
有一次,我一不小心把她的文具盒撞倒在地上,我正準備“銷毀罪證”時,不知什麼時候她知道了,正“笑裡藏刀”的看着我,和她的夥伴們一起滿世界削我。事後,好友李兆欽命拿了一根banana遞給我。我狠咬一口,為自己加油。
果然機會來了,那天發下來數學試卷,我一看她的試卷,便仰制着笑。(1平方米=10平方分米)“拜託,這是面積單位,又不是長度單位喲。”哦小數點也掉落了。空中的“戰鬥機”——蚊子也好像和我一起“歡呼”。我強忍着,但也小聲的笑了。報仇圓滿成功了。
但是,現在我還是很喜歡她的個性。這就是我的同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