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暑假,我爸出了個兩起車禍,幸虧沒有受傷。這兩起車禍不是爸爸的原因,而是對方的原因。先講第一起吧!
這第一起,是在百潤發的車庫裡發生的,對方是一輛麵包車。具體的事故是這樣的:一天,我和爸爸媽媽和姐姐去百潤發,一進車庫。塞滿了車,沒辦法,只好停在外邊了,可是一看,外面也沒有車位。後來媽媽說:“在到裡面看看,湊湊巧吧!”爸爸同意了,開着車,到了車庫。“那裡有個車位”媽媽興奮地說。那時候,三輛車在搶位子。第一輛車在前方,他想後退,然後向左到車位去,可第二輛車在我旁邊,也準備搶我爸爸的車就在中間,正巧,第一輛汽車撞到到了我們的車,右邊撞凹了。爸爸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爸爸拿起手機,打了110,不一會兒,警察就到了百潤發。第二天,結果出來了,警方要求賠償百分之70的維修費,另把駕照暫時保存在公安局。
第二起車禍是在高速公路上引起的,那時因為我不在場,所以我問了爸爸,爸爸說:“對方的是一輛卡車,因為路上堵車。卡車想退後,結果撞上了我的汽車,警察就要求賠償4000元維修費。”“哦,那你以後一定要小心開車哦!
兩起車禍 標籤:車禍作文